第二,由本性的实现而产生的心是清净心,但也是活跃的,能够用来达到对“法”的正确而真实的理解,消除错觉和激情。在此意义上,慧能提出“定慧体一不二”。他说:“即定是慧体。即慧是定用。即慧之时定在慧。即定之时慧在定。”。这就导致了他的“一行三昧”,将智慧与洞见从一个固定的行为模式中释放出来,使之甚而涵括了睡觉和行走这样的所有日常行为。
第三,“体一不二”的思想应用于我们生活中所有的活动,包括思考和观察。这成了一个“若即若离”的原则,由“于相而离相”和“于念而不念”组成。这是慧能对《金刚经》“无所住而生其心”中的“智”的理解,这激发了他到弘忍那里去寻求觉悟。
既然我们的确拥有心的日常活动,觉悟就必然使我们与我们活动中的迷恋和执著相分离,而契证活动也可以被看作是人真性的活动。基于对“无念”、“无相”和“无住”的理解和主张,慧能继续并扩展了天台和华严教义所共有的涵化、调和及彼此贯通的精神,尽管并没有历史事件显示这种联系。这势必会被解释为唐朝黄金时代里文化、宗教和哲学的反映。
第四,在《坛经》中,慧能也被认为是更大地发展了《大乘起信论》中“一心二门”的教义。他指出,人性本来是清净的,一个人之所以不能看到真性,是由于心中生发出的欲望和错觉,这甚至包括想要看清人心的欲望。在本性上,心是空的。但在想要看到心或探究其清净的欲望中,人心首先就掉入了错觉,亦即关于清净形式的错觉。因此,回到本原的清静和本觉的方法应该是,注意任何粘滞和迷恋或任何妄求,并在不生成更多错觉时离弃他们。这当然要求一种指向不努力的努力,而要通过专注与沉思让真性自己闪现出来,这就是觉悟的结果,而它应是自愿发生的。
这里我们看到了“道”中“自然”概念的影响。尽管老子主张道法自然,但却是自然成就了道。在觉悟的自然发生中,一个人的本性以其潜质将它所有的能力发挥出来,这就是“道”。在觉悟的这种意义上,慧能才能提到归依“三身佛性”,而这才是一个人自身作为清净心或佛性的实现。
第五,慧能天才地表明,如果我们能够通过“三身佛性”来思考和感知,我们又何以能够思考思维和感觉感知。思考和感觉决定了我们之所是,但通过“三身佛性”来思考和感觉,我们就只有关于善、智和清静的思考和感觉。在此意义上,我们就是天堂,我们就是智慧,我们就是善。另一方面,没有对我们自身中法性的意识,就没有达到对“法”的洞察,我们就会被自己的思考和激情所迷惑和消耗,而成为地狱、野兽和恶灵。因此,慧能结论说:“凡夫即佛,烦恼即菩提。前念迷,即凡夫;后念悟,即佛。前念着境,即烦恼;后念离境,即菩提。”
最后,由于禅宗佛教对于追求佛陀开示的热心投入,佛经复杂的教义变得简化和明晰了。但我们在慧能那里看到,这种简化并非草率,恰是逻辑的。在《坛经》中,明显参考了瑜珈行派关于前六识和第八识(或藏识)的学说,还含蓄参考了第七识的学说。所有这些都进一步被阐释以说明世上一切诸法是如何产生的。无疑,《大乘起信论》中假设的第九识,对人在觉悟中自我向法身或佛性的转化是必需的。
作者:
成中英
编辑:
闫秀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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