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慈善”
关于“慈善”的概念,中国人古已有之。博爱为慈,乐举为善,以慈行善。
在中国传统文化典籍中,“慈”是“爱”的意思。孔颖达疏《左传》有云“慈者爱,出于心,恩被于物业”;又曰:“慈为爱之深也”。许慎的《说文解字》中也有解释道“慈,爱也”;亦谓“上爱下曰慈”。又如《北史崔光传》中所讲“光宽和慈善。不忤于物,进退沉浮,自得而已”云云。
《中国大百科全书》关于“慈善事业”条目是:“从同情、怜悯或宗教信仰出发对贫弱者以金钱或物品相助,或者提供其他一些实际援助的社会事业;……其目的是为了做好事求善报;慈善者通常把慈善事业看作是一种施舍。”
《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有关“慈善基金会”条目的释义是:“一种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由捐赠人提供财产等并由它自己的职员进行管理,以其收入服务于对社会有益的目的。”
《大美百科全书》对“慈善事业”的解释是:“最悠久的社会传统之一,它借由金钱的捐助和其他服务,来提升人类的福祉。”
自两汉之际佛教传入中国,“慈善”二字便与佛教结下不解之缘。中国的慈善事业,同样有着自己悠久的传统,并且多与佛教相关。汉唐寺院济贫、赈灾、医疗、戒残杀;宋代养老扶幼事业的勃兴;元代医疗救助的兴起;明清民间慈善群体,在中国慈善史上首屈一指。
功德与慈悲结合起来,最常见的说法是大慈大悲。《大智度论》第二七《释初品·大慈大悲义》:“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而使一切生命体感到快乐,称为“大慈”。为此,中国的大量慈善事业都是与佛教慈悲意识分不开的,特别应该指出的是,佛教将“因果业报”的观念引入慈善事业,对于推动更多的人以“行善事、得好报”的广义功利目的,投入到现实社会的慈善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人至今仍沿用“功德无量”,恰好蕴涵着深刻的佛教业报思想。实际上,许许多多人正是为了“功德无量”的慈善事业,不惜献出巨额财产、甚至献出悠悠此生。然而,历史上亦曾有人对此“行善得报”的信仰与思想提出过批评,所谓“务施不关周急,归德必在于己”,认为哪怕是为了来世的果报,也是本质自私的行为。当然,这种批评也难免过于苛刻。
作者:
李向平
编辑:
李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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