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与科学之“真实”问题辨析
2009年03月28日 19:14凤凰网华人佛教 】 【打印已有评论0

而将佛教与科学放在同一平面作对应考察时,世俗社会有种不可回避的观念是:认定科学是揭示真理的学问,而佛教则是一种迷信,系由于对于世界的一切缺乏正确的解释,而导致的扭曲的、虚幻的认识;从而,科学所结出的是真实之果,而佛教所结出的只能是无根的浮萍。这一观念在世俗世界,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发轫于西方的近代实证科学,在中国大地上得到了普及,凡是接受国民教育的民众,或多或少都在接受西方现代科学,按照其学科的分类,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积累科学知识、培育科学思维。随着当代中国国运的昌盛,在尖端科学领域,中国的整体实力也位居世界前列,已经摆脱了只能捧着“四大发明”的祖传遗产而光耀门面的窘迫境界。但是我们现在所面临的另外一个严重的问题是,我们对科学所谓的真实、真理的那种几乎痴情般的认识,是否就是确实正确无误呢?这一疑问,也即笔者提出“佛教视野中的科学”之命题的动机之所在。从佛教的视野出发对科学进行审视,当有助于我们解答此疑问。

在以基督教为其精神支柱的西方社会,科学仅仅是对“上帝创造世界的密码”的破译,人类虽然可以破译“上帝的密码”,但是世界毕竟是上帝创造的,所以人类于上帝而言,只是被造物,没有骄傲的资格,必须生活在上帝所制定的规范之内。而在一个缺乏上帝信仰的国度,当科学的魔力显示之时,所带来的结果是什么呢?由于科学可带来现实的实惠和可观的利益,于是被奉谓“真实”,引发对科学的崇拜甚至于盲目膜拜,而忽视了科学并不天然地拥有,而是需要赋予和注入精神、伦理之价值的。科学本身是一种“标量”,而在伦理和精神“向量”的关照下,可以为善为恶,为正为负的。试想,E=MC2的发现,给人类既带来了广岛上空升腾的世纪之末日般的蘑菇云,也带来了众多洁净、高效的原子能发电站。因此,离开宗教情怀之庇护的人们,在具有强大现实价值和巨大魔力的科学面前,其瞠目结舌、震撼心灵的效应,导致了对科学的迷信,而忽略了科学对人类社会的另类作用。

其实,佛教与科学对“真实”的理解上的差异,并非是理性和迷信的分野,而是对待所谓“客观”的考虑层次的差别。在说明佛教的观念之前,笔者首先需要读者从一种缺乏论证、一厢情愿的观念中解放出来,即认为人类的思维能力,和科学一样是一直处于前进的状态,现代的一定先进和高明于古代。如果不以时间的先后秩序论先进与落后、睿智与蒙昧,则审视佛教与科学的差异性,似乎可以比较平心静气、公允冷静地不带有先验的偏颇。也有助于现代人不再陶醉于先进文化和先进生产力的成果之上而对历史不屑一顾,并由此生起对古人的成就、宗教的睿智由衷的敬仰和不失公正的评价,以抵御现代社会普遍弥漫的妄自尊大和功利浮躁之弊。

佛教相对于科学而言,在俯视客观存在的基础上——佛教将其定义为器世间及有情世间的“色”法,更注重于对认识和操纵“客观”存在的主观之体的考虑。佛教对于客观世界的研究和描述,基本上未有自身新的创造,而是按印度传统的描述,进行梳理和阐述;对此,目前流行的、作为各佛学院课程之一的《俱舍论》中,有着相当完备的论述,容不重复。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佛教所面对的主题,并非器世间的存在之物,在印度,佛教属于内明体系,并非工巧明,所以,世尊认为,当一个人被箭射中,要救治病人,其首要的不是研究箭的质量、材质、射箭的轨迹及所用的力,而是要将箭拔除并清理伤口。在此,科学所承担的任务和佛教所承担的使命,是不同的。由此,佛教认为,一切客观的事物固然是客观的存在,但就认识“客观”的“存在”而言,乃是由众生“主观”在起主导的作用。离开众生主体的主导性认识,一切客观的存在,都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从认识论意义上说,也许科学界会就此认定佛教属于一种主观唯心主义哲学范畴的认识论体系。

依佛教之见地,佛陀为一大事因缘,为众生开示悟入佛知见之道。而所谓佛之知见,首要的当属于佛陀对于世间的基本价值判断,即人生系“纯大苦之聚集”。综观现实,众生无不为苦所缠绕而不能自拔;越是高级的众生,其诸识的活动也越是活跃、激烈,其苦也越是纷繁复杂;依照佛陀之知见,造成苦之缠身的原因,虽系由于烦恼、所知二障所致,但是,究其众生之所以有烦恼所知二障的缘故,则不能不推论到众生所固有的“无始无明”,正是由于无明,使众生迷失了对于诸法真相——真实的清醒悟解。因此,体察和领悟诸法之真实之相——契入诸法实相,成为佛教之各法门修学的终极目标。在此,“诸法实相”,世间和出世间的“真实”,是众生悟入佛之知见的关键。这不仅凸现了佛教修学的核心内容,也昭示了佛教的认识论视野。

需要澄清的是,佛教从未否定过客观的存在,而是确认在对客观存在的确认、考虑、认识、支配的全过程中,主观的认识起到了主导性、决定性的作用。佛教从未认为客观是主观在“无”中创造而成。凡属认为佛教主张一切客观的事物系由众生由“无”所创造,或者认定佛教主张一切客观的存在都是“无”的,因而确认佛教否定事物的客观存在性,并给佛教涂抹上虚无主义色彩者,均出于对佛教“空观”的误读。从哲学范畴讲,是将认识论范围讨论的论题替换为存在论范畴的命题。

佛教的观点是:首先,一切主观的和客观的事物(诸法)都是由因缘所组成、流变,也即是说,一切事物,从物质世界的成住坏空,到有情世界的生老病死,直至作为五蕴和合的精神世界的生住异灭,全是在因缘作用的流变,其中,不可能有“不从缘生,无变性,不待它”的事物“自性”存在;其次,一切认识都发自于主观和客观的相互交融之中,也就是在根、境、识三者相融联系中的推进;其三,认定“一切唯心所造”,决不意味着佛教在认识论上采取西方哲学意义上的“唯心主义”立场,而是说明:一,在一切法的认识中,心法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离开心法,一切法的生起是不可想象的。二、所谓的心,在此特指阿赖耶识,系一切因缘之中枢,有种子生现行与现行熏种子之功能,其意义为各种因缘的集起,而对一切法的认识,从主观的方面说,有赖于心识因缘的集起,只有在心识的推动下,根境识三者的和合作用,才会导致万法的呈现。

总之,佛法所倡导的“一切唯心所造”教义,属于认识论范畴的命题,是一种对于人们心灵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认识作用、影响力度的认定;而西方哲学史上的唯心唯物阵营的划分,则是建立于本体论的基础之上,是对宇宙万物起源的两大迥异的观点。对此不同范畴的命题,切不可混淆。当前世界倡导和谐,而佛教所强调的“心法”之作用,已经揭示着“心识”的调伏对于世间和谐所发挥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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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易明   编辑: 李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