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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佛教的伦理思想 构建和谐社会
2009年09月11日 09:47香港宝莲禅寺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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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中国佛教徒作为国家的公民,首先必须遵守社会的公德,并且要遵守职业道德,这本身与佛教的基本教义和伦理是一致的。

佛教伦理道德是随顺时代和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在当今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事业突飞猛进的形势下,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的社会主义道德也在不断充实和发展。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共中央为领导和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构建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很多英明决策和指示。

对党中央的这些决策,中国佛教团体和广大信众热烈响应,并且迅速付诸行动,积极做出贡献。

笔者认为,今后还有必要努力探索将其中的基本精神和伦理规范加以吸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佛教的伦理道德体系,使之更加焕发生气和时代精神。对于如何加以吸收,笔者认为至少有三个途径:

1、在诠释和宣讲佛教传统的五戒、十善及其他伦理规范时,可以将上述社会主义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和“八荣八耻”等内容置于相关的伦理规范之中,以充实和丰富这些伦理规范的内容;

2、将遵循、实行与违背上述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的行为,纳入佛教的善恶观念和范畴之中加以评价,在教内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促使人们自觉地加强道德修养,模范地遵守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组织教内外的学者在坚持佛教教理和佛教伦理的特色的前提下,积极吸收社会主义的道德理念和规范,编写新时期的佛教伦理思想的教材和专著。笔者相信,这对发展佛教教育和文化,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加强佛教自身建设,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笔者以上想法,也许存在不少不足乃至欠当之处,提出来仅供诸位参考,并望予以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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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曾文   编辑: 李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