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学入门(五)佛陀的根本教义(4)
2009年02月20日 10:43 】 【打印已有评论0
相关标签: [圣严法师] [法鼓山] [佛学入门]

(九)取──对于自己所喜所贪的欲求的事物,生起执著不舍的心理。

(十)有──爱和取,乃是求取生存的欲望,正因为有此生存的欲望,便造下了种种恶行为的有漏(生死)之因,故将接受未来的生死果报。此所谓“有”,便是指的生死因素、善恶行为的有漏之业。

(十一)生──今生造了生死的业因,必将接受来生的再度出生的业果,那便是由色、受、想、行、识等五蕴所构成的身心,和此身心所处的环境。如前所说我们的身心是六根,身心所处的环境是六尘,同为五蕴构成,同为所感受的业果报应。如果加以区分,眼、耳、鼻、舌、身、意的六根,是主观的身心,名为“正报”;色(眼所接受的美丑、明暗等),声(耳所接受的一切音声),香(嗅觉所接受的一切气味),味(舌所接受的一切滋味),触(身体所接受的冷暖、粗细、软硬、涩滑等),法(心意所接受的一切学问、观念、思想、方法)等客观的环境,名为“依报”。此处所说的“业”,和通常所用的“孽”字,颇有不同,请勿混淆误解。佛教所称的“业”,是梵文“羯磨”的意译,是善恶行为所留下的一种无形而有力的能,也许和近代科学家所说德语的Energie不同,它是行为的一种余势,由于前一行的余势,可以引出后一现象的发生。

(十二)老死──来生既然有了五蕴所成的身心,又将衰老而至死亡。

因此,佛陀用这十二因绿,说明了凡夫众生,在过去、现在、未来的三世之中,所有因果循环的流转现象。此可用下面的表解,帮助我们,理解它的一个概念:

如果顺著十二因缘的三世因果,周而复始的继续下去,便是以集谛来说明苦谛的根由,众生永远是众生,不会脱离苦的范围。但是,佛陀之要指明苦谛的根由,目的乃在协助众生,超越苦的范围,所谓转凡成圣,那便是接著要说的苦灭谛了。

佛陀的根本教义(5)

《佛学入门》此书佛学书店有售

« 前一页123后一页 »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作者: 圣严法师   编辑: 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