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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庭:解读禅宗祖庭少林寺的30年变迁
2009年03月03日 17:33《大河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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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少林寺去,还有一种方式是旅游。据统计,1974年至1978年,少林寺游客总量仅为20万左右,而到了1983年至1985年,这个数字猛增到300万。释永信说,从那时起,少林寺旅游收入长期稳占登封市财政总收入的30%以上。登封,河南的一个县级市,在少林寺的影响下确立了旅游立市的战略方向,以往的经济支柱——煤炭已经让位给了新兴的旅游业。

像少林寺这样拥有丰富旅游资源的景区并不少,但能做到深度开发和挖掘的并不多。而之所以被称为“现象”,很大程度上是被逼出来的——一场突如其来的官司,让释永信这位当家和尚开始思考新十年的何去何从。

变革难题:是闭门清修,还是开门护法?

1993年,释永信突然得到消息:某食品厂在电视台播出了少林火腿肠的广告。该广告不仅出现了少林寺匾额,而且还有以电影《少林寺》主题曲配的广告词:“少林、少林,少林火腿肠。”广告播出后,众多佛教徒向中国佛教协会反映情况,抗议少林寺“不该允许商家如此作为”。

“众所周知,少林寺僧人始终持戒食素,这样对少林寺的影响太恶劣了。”释永信说,这一年的12月,少林寺将这家食品厂告上法庭,被称为国内宗教寺院名誉侵权第一案。两年半后,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停止生产、销售少林火腿肠。

官司尘埃落定,但名誉侵权仍余波未消。这场“基于宗教感情考虑”的官司,少林寺只是表明了反对用少林商标生产火腿肠的态度,但并没有涉及到该厂注册使用少林商标这一源头问题。而这时,很多商家看中了“少林”背后所蕴藏着的巨大商机,抢注“少林”商标的狂潮愈演愈烈。

有统计显示,当时国内有百余家企业、54个“少林”商标在使用,行业涉及汽车、家具、五金、食品、医药等,居然还有少林酒和少林烟;而境外出现抢注“少林”或“少林寺”商标的国家多达70个,平均每个国家出现抢注11项。2000年悉尼奥运会前夕,竟然有4个“少林寺方丈”和两个“少林武僧团”在澳大利亚出现,受到了当地侨团和媒体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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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金中   编辑: 李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