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商业伦理思想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意义重大
2009年03月28日 20:49 】 【打印已有评论0

佛教“自利利他”的思想是高度重视物质经济利益的。于《大智度论》卷第五十六中说: “贫穷故,自不能利益,何能利他。” [4]因此,欲实现“自利利他”的人生社会价值追求,不应墨守“安贫乐道”,而应通过商业等各种正当的手段去积极的创造财富。在佛教中,实现“自利利他”,除用商业等手段牟取财富外,还可从事农业、牧业、工业、文化产业等一切有益于社会的事业。因此,《菩提资粮论》卷第三中说:“凡利世间事我皆应作。” [5]

二、佛教商业伦理思想的具体内容

反映佛教商业伦理思想的具体内容非常丰富,在此首先介绍十八点。

(1)佛教在商业上追求的是普遍利益。如《等目菩萨所问三昧经》卷下说: “利养普世。” [6]“利养”的含义,泛指可以滋养人的物质经济利益;“普世”义指普遍世间。今人所说“普世”一词即出自佛教。在经典中又相应地提出以“供养世间”为乐的思想。如《菩提行经》卷第一中说: “若有布施于少食,修善供养于世间,所施大小如蚊蚋,亦获快乐得半日。” [7]

  (2)佛教在商业上追求的是共同利益。如《长阿含经》卷第十一中说: “同利等彼己,所有与人共。” [8]

  (3)佛教提倡发展商业首先在于造福社会贫弱。如《大乘修行菩萨行门诸经要集》卷下说:“不为自己受蓄财物,凡有所得悉为成熟贫苦众生。” [9]《优婆塞戒经》卷第二中说:“若少财时先给贫穷后施福田,先为贫苦后为富者。” [10]

  (4)佛教发展商业在于造福社会大众。《优婆塞戒经》卷第二说:“为众生故,求以弘利。” [11]

  (5)佛教认为正当的商业活动对造福社会具有无穷无尽的意义。如《六度集经》卷第三中说:“治生以道,福利无尽。” [12]“治生”义指“治理生业”,是古代商业活动的称谓。

  (6)佛教认为商业经营的成功须具有全力以赴和专心致志的务实精神。如《杂阿含经》(该经为一卷本)中说:“佛告比丘,治生有三方便未致利能致,已致不减。何等为三?是间比丘,有治生者晨念多方便尽力向治生,日中亦尔,晡时亦尔,求多方便尽力索令有利。” [13]

  (7)佛教要求商业经营要具有善始善终的敬业精神。如《大宝积经》卷第八十二中说“有所为作而不中舍” [14]。《优婆塞戒经》卷第四中说“凡所作业要令毕竟……所作未竟不中休息” [15]。

  (8)佛教以知识技能的获得作为商业发展的先决条件。《优婆塞戒经》卷第二中说:“有智之人所学世法,于学中胜,以是因缘便得财富及大自在。” [16]《别译杂阿含经》卷第十四中说:“先学众技能,次集诸财宝。” [17]

  (9)佛教在当时提出的商业经营范围很广,包含了一切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杂阿含经》卷第四十八中说:“营生之业者,田种行商贾,牧牛羊兴息,邸舍以求利,造屋舍床卧,六种资生具。” [18]《大方广佛华严经》卷第三十六中说:“为利世间故,世间技艺靡不该习,所谓文字、算数、图书、印玺、地、水、火、风种种诸论咸所通达。” [19]《正法念处经》卷第二十九中说:“云何布施?或入大海、过大旷野以求财物,或从他佣力求财布施贫穷苦恼之人。” [20]

(10)佛教反对用欺诈等非法的手段牟取商业利益。如《郁迦罗越问菩萨行经》中说:“如法求财,不以非法。” [21]《优婆塞戒经》卷第三中说:“不以非法求觅财物。” [22]卷第四中说:“不以斗、秤、杂、余、异、贱欺诳于人。” [23]卷第五中说:“贩卖市易教令以平,无贪小利共相中欺。” [24]

(11)佛教崇尚积累财富从小开始的理念,反对不择手段的暴富妄想。如《长阿含经》卷十一中说:“积财从小起,如蜂积众花。财宝日滋息,至终无损耗。”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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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圆持   编辑: 王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