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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印度早期佛寺及其特色
2007年04月01日 14:41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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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元前六世纪佛陀时代的印度,出现了一种反婆罗门传统的沙门思潮。许多人不复以祭祀万能、生天永乐之思想为满足,转而寻求达本穷理,于梵行(幼年学业)、家住(主持家业)之上,加以林栖、遁世之苦行生活;于祭祀生天之上,创真我解脱之说。希冀以克制情欲之“苦行”,集中意志之“瑜伽”,外形骸而内离妄念,以契人梵我之实体。他们四方云游,追随于某些宗教导师,或隐于山洞,或依止林间,或居于村外空闲之处,多以乞食为生,乃至以野果等充饥。这一方面得益于印度气候温暖、野生果物充足的自然环境,一方面得益于统治阶级和广大民众认同、崇敬、供养出家修道者的社会环境.当年释迦牟尼即是众多沙门中的一员。他证道成佛后便四方游化、传播教法、组建僧团,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他与出家弟子们都是居无定所,除了四处传播佛法之外,平时准以禅诵为务。因此,佛教在创立之初,原无所谓寺院.与其说是一种宗教,不如说是一种思想学派。以后随着佛教的广泛传播,信众增多,僧团壮大,结夏安居制度的实行,僧人有住于一处、聚众熏修的需要,信众有随时供养、请益的需要,于是僧团接受了一些王者大臣长者富户捐舍的园林,或为僧人搭建的简易茅棚,这样就有了早期的“寺院”。不过那时僧人们除了三衣、钵、卧具等十几种随身用品之外,不允许、也没有什么私有财产,遵循托钵乞食制度,多数时间仍过着四方游化的生活。寺院只是用于听佛说法、结夏安居,或各处僧人云游中暂时休憩之所。这一方面为了更好地传播佛法,一方面也是遵循佛制,不于住处生诸贪恋。

印度的寺院在佛陀时代即已形成两大类,一类叫做“僧伽蓝摩”,简称“伽蓝”,义为众园,即大众共住的园林。一般都是国王或大富长者所施舍以供各处僧侣居住的,如祗树给孤独园、竹林精舍等。据法国著名佛教学者拉莫特统计,佛陀在世时,僧团拥有29座大的寺院:八座在王舍城,四座在卫舍离,三座在舍卫城,四座在骄姿罗。另一类叫做“阿兰若”,简称“兰若”,义为空闲处,就是在山林间和村镇外空闲的地方,或独自一人,或二三人共造小房以为居住的清静修道之所  或不造房屋,只止息在大树之下,也可以叫做阿兰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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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星桥   编辑: 吴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