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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中国佛教慈善观念的“返本开新”
2009年11月03日 09:09《佛教文化》 】 【打印共有评论0

1924年,圆瑛还想在宁波孤儿院所取得的经验基础上,在厦门、漳州等地继续开办佛教孤儿院等社会慈善机构。他在面谒厦门一地方官时说,佛教原以慈悲为本,化导为怀,都由僧界多以小乘自囿,不肯涉俗利生,分担社会慈悲公益,多以佛理深奥,不肯翻译宣布,补助国家教育不及,从而与佛教大乘宗旨相背。圆瑛此次来厦讲经,还抱有两种思想,即待讲期圆满后,在厦、漳创办佛教孤儿院及佛教布教养成所各一处,“一符教旨而尽天职”。 (《圆瑛和尚与熊厅长之谈话》,载《海潮音》第五年第十一期(1924年11月),《事纪》第15-16页。)这进一步说明,圆瑛是将兴办佛教慈善事业,看作是对佛教慈悲本怀和大乘利他精神的弘扬,是佛教徒积极适应社会国家之需要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到了1930年代,圆瑛的佛教慈善观念又有新的飞跃,将慈善事业看作就是佛教徒的修行和佛事。1931年全国的湘、鄂、皖、豫、苏、浙、赣、闽、粤、川、冀、鲁、辽、吉、黑等十六省发生严重水灾,灾民超过五千万。当时佛教界也积极地参加了救灾行动,倓虚、太虚、叶恭绰、李圆净等佛教僧俗都发表评论,一方面呼吁佛教徒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救灾活动,另一方面也强调“根本救灾在全国人心的悔悟”。 (《今年之水灾》,载《佛学半月刊?水灾特刊》(1931年10月1日)。第六版。太虚谓《根本救灾在全国人心的悔悟》,同前载,第五版。倓虚《挽劫消灾救急宣言》,同前载,第七版。)作为当时中国佛教会会长,圆瑛面对灾情,大力呼吁佛教徒积极救灾,并强调救灾布施是佛教徒修行的好机会。他说,吾佛立教,以慈悲为宗旨,以救世为主义,遍观法界众生,皆如一己,众生之苦难,即自己之苦难,莫不尽力而救护,乃至舍身,也在所不惜,如释迦世尊曾割肉喂鹰,将身嗣虎,又于饥世身化摩竭大鱼,游于沙滩,以供众生之食而全其命,只顾利他,而完全损己。因此,我等身为佛徒,不独要学佛之理,更应当学佛之行,广行方便,饶益众生,这样才不愧为大乘佛子。今年的大水灾,广及十六行省,饿殍遍野,而未死者正嗷嗷待毙,若不急切救济,虽不死于水,亦必死于饥,我等自应依大乘教义,发菩提之心,运无缘大慈,以与灾民之乐,起同体大悲,而拔灾民之苦,施财施物,发大悲心。他甚至说:“盖此事是我佛教徒修行的好机会。念佛参禅固是修行,而救灾布施,亦是修行,菩萨所修六度,以布施为第一,我等平日受施于人,今日当大发施心,慨解钵囊,布施于灾民,庶不愧于心,不怍于人,既为佛子,当作佛事,何者是佛事,救灾救民即是大佛事,望全国佛教徒,一致兴起,大作一番佛事,幸甚幸甚。” (圆瑛《敬告全国佛教徒发心助赈书》,载《佛学半月刊?水灾特刊》(1931年10月1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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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建明   编辑: 王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