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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佛教菩萨道 佛教与公益事业
2009年10月26日 10:11佛教大学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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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事业,顾名思义就是谋求公众利益的福利事业。世界上愈是文明、先进的国家,政府愈是重视人民的公共福利。但是,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再好,有时还是很难周全的照顾到社会各个层面的需要,因此各种公益事业团体便应运而生。

大体上讲,社会福利是由政府主动提供给人民的福祉;公益事业则常由民间发起的各种基金会、社团、财团,乃至各个宗教团体所从事。例如早在二千六百多年前,佛教教主释迦牟尼佛为了示教利喜,降诞于世,他所作的就是利益众生的公益事业;乃至千百年来,佛教徒一直本着利他的精神,不遗余力的为社会人群奉献,虽然历经朝代更迭,从农业时代发展到现今的工商业社会,但是佛教徒从事社会公益的精神不但没有改变,反而更趋于多样化,而且有增无减,诸如植树造林、垦荒辟田、凿井施水、维护泉源、利济行旅、筑桥铺路、兴建水利、设置浴场、兴建公厕、建立凉亭、经营碾磑、急难救助、设佛图户、施诊医疗等,真是不胜枚举。

公益事业的推动,所表现的其实就是人类互助合作的美德,也是人性善良面的发挥,更是大乘佛教菩萨道的实践。

历代佛教所做的公益事业

在经典中,弟子们曾请示佛陀:如何增长功德?如何得人天福报?佛陀为他们说

,从事公益事业,可以增长福田,获得生天之利。据《佛说诸德福田经》记载:

“佛告天帝:复有七法广施,名曰福田,行者得福,即生梵天。何谓为七?一者、兴立佛图、僧房、堂阁;二者、园果、浴池、树木清凉;三者、常施医药,疗救众病;四者、作坚牢船,济度人民;五者、安设桥梁,过度羸弱;六者、近道作井,渴乏得饮;七者、造作圊厕,施便利处;是为七事得梵天福。”

佛陀所说的增长功德福报之法,都是对社会大众有益的建设,这就是最早的公益事业理念,这些理念后来由僧侣们与佛教徒付诸于行动,一一躬行履践,行之于社会,便是历代佛教所做的公益事业。

植树造林:自古以来,寺院一直很注重植树造林的工作,例如:梁代健康南涧寺的四周,列植竹果,四面成荫。五台山中台大孚寺的寺南有花园,约二、三顷许,沃壤繁茂,百品千名,光彩晃曜,状同舒锦。衡山金轮寺,在唐末时,环寺杉松有数万株等。

植树除了有经济上的效益外,还可以绿化环境、清新空气、隔绝噪音、涵养水源,同时收到水土保持、防治自然灾害之功。例如淮泗间,原来的地势低洼,又多雨潦,岁有水害,唐代泗州开元寺明远大师与郡守苏遇等,在沙湖西隙地创避水僧坊、植松杉楠桧一万本,从此僧与民无水灾之患。

垦荒辟田:佛教在印度,原以托钵乞食为主,到了中国禅宗,“马祖创丛林,百丈立清规”,开始了寺院垦荒辟田,自耕自食的农禅生活。

寺院的垦田,通常以山田和海涂田为主,例如象山县蓬莱山寿圣禅院住持永净法师,曾经开垦山田三百亩;唐代佛日普光禅师住持广利禅寺时曾经购买海涂田一千多亩;东南第一禅寺的天童寺,也因大量开垦海涂田而岁入倍增。由于寺院的开荒垦田,不但让寺院自给自足,同时带动地方的建设与繁荣。

凿井施水:古代的饮水以井泉为主,寺院每于需水的地方修筑井泉,提供给民众汲饮。如吴越时,德韶国师在杭州吴山之麓凿一大井,井水泓深寒冽。淳佑七年发生旱灾,城中所有井水全都枯竭,唯有依赖此井维生。唐初京师弘福寺的慧斌法师,为报父母恩,发心在汶水之滨开凿义井;华严寺的澄观法师也在江宁的普惠寺中凿井供众,嘉惠民众。

利济行旅:佛教在衢道路旁搭建凉亭,让羁旅在外的行人有避雨休息的场所;在村野荒郊施设茶水,让风尘仆仆的乡客可以解除饥渴;在幽暗的曲径点挂灯火,为迷途的游子指引光明。中国幅员辽阔,交通不发达,往来于各处的商人,或应京赶考的考生,常常借宿于寺院中。因此自古以来,寺院即对行旅路人提供莫大的贡献。

筑桥铺路:古时交通不发达,人民往来不方便,尤其遇到河川湍急之处,往往由于水流阻挡而无法通行。僧侣在这方面的贡献很多,他们发起劝募,资建桥梁,并负责守护,为地方人士带来很大的便利,免除覆舟溺水的危险。例如南宋道询法师一生造桥二百多座、普足法师募造桥梁数十座、觉先法师修路二百多丈长等。另有道遇法师曾策划开凿洛阳龙门潭的八节滩,以利洛水的水上运输,不但利济行旅,而且有促进地方繁荣的功能。

兴建水利:佛教对地方公共设施的贡献,最具代表性的,除了筑桥修路,就数水利建设。福州常乐县绵亭洋,在宋祥符元年(西元一○○八年)由维溪法师经过九年的努力,截十二脉小溪,筑堤八一○丈,设置斗门四处,可以灌溉农田四十顷;同为长乐县的香严上下洋,则于宋天禧二年(西元一○一八年),由师振法师发起筑堤九百余丈,设置斗门三处,可以灌溉农田达二十余顷,真可谓施恩百姓,普利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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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王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