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第三特殊魅力,在于切实的参与规则。
一听就明白,我是在说戒律。佛教戒律不少,有的还很严格,照理会阻嚇人们参与,但事实恰恰相反,戒律增加了佛教的吸引力。
佛教的戒律步步艰难,却步步明确。初一看,与佛学的最高境界未必对应,但只要行动在前,也就可以让修习者慢慢收拾心情,由受戒而入定,再由入定而一空心头污浊,逐渐萌发智慧。到这时,最高境界的纯净彼岸就有可能在眼前隐约了。佛教所说的“戒、定、慧”,就表述了这个程序。
如果说多数受戒的信众未必能够抵达最高境界,那么,他们也已经行进在这个修炼的程序中了,前后左右都有同门师友的身影,自然会产生一种集体归属感。
这本是它的优越之处,但到了中国化时期,有的宗派过于依凭悟性不尚苦修,轻视戒律教规,固然也帮助不少高人完成了精神腾跃,却也为更多未必能真正开悟的信众打开了过度的方便之门。与此相应,在唐代特别流行的净土宗也显得“易行”。这种势头积累到后来,已出现了禅风虚浮的严重后果。这也从反面说明,对佛教而言,持戒修行还是重要的,不能过于聪明、过于写意、过于心急。
由此我想到了弘一法师。他从一个才华横溢的现代文化人进入佛门,照理最容易选择禅宗或净土宗,但他最终却选择了戒律森严的南山律宗。我想,这是他在决意违避现代文化人过于聪明、过于写意、过于心急的毛病。这种选择使他真正成为一代高僧。
当然,历来一直有很多人只是为了追求安心、自在、放松而亲近佛门,本来就不存在修行的自律,那是另外一回事了。
佛教的第四特殊魅力,在于强大而感人的弘法团队。
自从佛教传入中国,广大民众对于佛教的认识,往往是通过一批批和尚、法师、喇嘛、活佛的举止言行、服饰礼仪获得的。一代代下来,僧侣们的袈裟佛号,成了人们感知佛教的主要信号。他们的德行善举,也成了人们读解信仰的直接范本。佛教从释迦牟尼开始就表现出人格化的明显特征,而到了遍布四方的僧侣,更是以无数人格形象普及了佛教理念。
在僧伽这么一个团体之内,又规定了一系列和谐原则,例如所谓“戒和”、“见和”、“利和”、“身和”、“口和”、“意和”的“六和”;再加上一些自我检讨制度和征问投筹制度,有效地减少了互相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增加了整体合力。
这样的僧伽团队,即便放到人世间所有的精神文化组合中,也显得特别强大而持久,又由于它的主体行为是劝善救难,更以一种感人的形象深受民众欢迎。
佛教的以上四大特殊魅力,针对着中华传统文化在存在方式上的种种乏力,成为它终于溶入中华文化的理由。
作者:
佚名
编辑:
邢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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