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欢喜佛闹剧”
丽江古城区某酒吧大厅内落成一尊价值不菲的“艳遇佛”(图片来源:资料图片) 2013年5月,丽江古城区某酒吧大厅内落成一尊价值不菲的“艳遇佛”,因其赤裸身体作交合状而引发社会争议。虽然酒吧负责人声
丽江古城区某酒吧大厅内落成一尊价值不菲的“艳遇佛”(图片来源:资料图片)
在上述护法事件的典范效应下,2013年在各地频发的践踏佛教权益的事件,纷纷开始在公共舆论空间引发严肃讨论,并有相当一部分迫于舆论和民意的压力,实现了实质性的翻转。2013年的一系列护法运动中,民意踊跃、思路宽阔,一道文化思辨的时代风景蔚然呈现。媒体公私终端以自觉督查的效用,为“民意问责制”树立了典范。
丽江“欢喜佛闹剧”
2013年5月,丽江古城区某酒吧大厅内落成一尊价值不菲的“艳遇佛”,因其赤裸身体作交合状而引发社会争议。虽然酒吧负责人声称这属于藏传佛教密宗的本尊神“欢喜天”,但该酒吧借佛像引发游客低俗联想以求取卖点的初衷,仍被众多网友指责为“亵渎神圣”,相关新闻评论直指其背后的拜金意图和缺乏敬畏。因受到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酒吧后迅速将该佛像拆除。
相关专题: 2013中国汉传佛教护法蓝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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