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宗教学会会长因何拍案而起
或许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温文尔雅的卓教授毅然拍案而起,系统论证了“学术神学”存在的合理性,为宗教的学术研究争取“资格”、“权利”及合法性空间。神学研究并非只是信仰者的专利,“人文学者也可以对神学进行科学的研究”,“教会”或“信仰”之外无神学,不过是传统教会在认知上的“一厢情愿”。卓教授的这些文字,体现了这位湘西汉子“横直”不论的一面。
其实,学术神学这一概念,亦具有跨宗教的普遍意义。在其他宗教的研究中,也存在类似现象。在最近一期的《杭州佛教》杂志上,就有文章放言批判教会之外的“学者大佬”,指出他们的佛学不足为信。由此看来,佛教学者似乎也有论证“学术佛学”的必要。
宗教关乎人心最深层次的终极关怀,有关宗教的知识因此可以说是人类知识谱系中最敏感最复杂的部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对宗教的研究,或应允许有多种视角。信仰者的研究,作为宗教的内部之学,为信徒奠定信仰的根据,天经地义;而不信者的研究,或能更为超脱地辨析不同宗教、不同教派间的长短方圆。而教内教外两种不同的研究进路,唯有相互尊敬,和而不同,并行不悖,取长补短,方是正途。
作者:
魏德东
编辑:
李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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