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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学视角看佛教丛林制度
2009年02月18日 09:59《管理科学文摘》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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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的经济社会,处于转型时期,正和当年的佛教一样,面临制度创新的挑战。不创新无法适应日新月异的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经济社会既然已经发生了改变,制度的改变就要跟上。否则,死守着早已不适应现状的条条框框,经济个体恐怕很难生存。我们现代的经济社会需要像百丈怀海禅师那样有智慧的“破戒比丘”,进行制度创新,从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促使不断创造新的知识和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社会财富源源不断地涌现,最终推动经济社会的进步。

二、宗教信仰与文化建设

丛林制度之所以能够普及并且流传,丛林规范功不可没。丛林僧众认为信仰平等,言行受律。他们有宗教信仰,自发的因果分明的观念,这些都已经不需要外加的法律管制,各人由内心的自净其意,发为规矩,便是最高自治的原理。如果讲到一个真善美的社会风范,恐怕只有求之于丛林制度了。丛林制度在教导以外,再没有刑责可行,假使没有最高道德作为依持,要想求其安然垂范达千余年之久,绝对是不可能的事。

再者,一个佛教徒可以把自己仅有的钱捐给寺院为佛贴金,一个儒教徒可以为仁义而撒血,他们的道德是以其信仰的哲学为基础的。我们自然无法让人人去信仰宗教,但是对于具体的企业而言,却可以在小范围内培养企业文化,以期形成特定的精神氛围,去引导员工自觉守纪,认真工作,从而创造更多的企业财富,

一个具有良好企业文化的企业,在与外界的交往中会带有明显的企业特色,有自己的道德标准、价值取向、凝聚力,员工也会因良好的企业氛围而更热爱自己的工作,良性循环,并且可以对外界产生辐射作用。尤其对现阶段处于由人治向法治转换过程中的国内公司,健康的企业文化将能削弱甚至取代个人影响力在企业中的过分存在,为企业的平稳发展创造条件。

甚之,纵观那些被称为典范的中外企业大家,他们所主张和崇尚的文化理念,无不具有相似的共同准则:诚实守信、无妄有为、量己责下、居上者贤、大爱至尊,这些恰巧暗合了丛林文化中的许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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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春蕾   编辑: 李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