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瑞花:慈悲是佛教戒律与儒家仁义思想相融合的产物

彭瑞花:慈悲是佛教戒律与儒家仁义思想相融合的产物

编者按:2019年5月25日—27日,由中国文化院、北京师范大学人文宗教高等研究院、北京三智文化书院主办,九江市佛教协会承办的第二届庐山论坛于人文圣山——庐山举行,本届论坛主题为“佛教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西北政法大学民族宗教研究院副教授彭瑞花,提交了论文《菩萨戒与佛教慈悲思想》。彭瑞花教授认为,慈悲是佛教戒律与中国儒家仁义思想相融合的产物,并在论文中指出,“孝名为戒,亦名制止”是《梵网经》具有浓厚中国化色彩的集中表现。凤凰网佛教编发彭瑞花教授论文如下:

西北政法大学民族宗教研究院副教授彭瑞花(图片来源:凤凰网佛教 摄影:王智)

西北政法大学民族宗教研究院副教授彭瑞花(图片来源:凤凰网佛教 摄影:王智)

慈悲思想在大乘佛教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代表了大乘菩萨的基本品格,被认为是佛道之根本。

在佛教中,“慈”与“悲”原有不同的含义。《大智度论》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大慈以喜乐因缘与众生,大悲以离苦因缘与众生。”因此,“慈”即与乐,悲即拔苦。

后来,关于两者的含义又出现了相反的说法。《大般涅槃经》说:“为诸众生除无利益,是名大慈;欲与众生无量利乐,是名大悲。”昙鸾在《无量寿经优婆提舍愿生偈注》中说:“拔苦曰慈,与乐曰悲。依慈故,拔一切众生苦;依悲故,远离无安众生心。”以“慈”为拔苦之义,以“悲”为与乐之义。由此便出现了“慈”与“悲”何者为拔苦,何者为与乐的不同看法。

对此,依《华严经探玄记》所说,“慈”“悲”有通别二义,若依通义,慈悲共具拔苦与乐之义,若依别义,才各有分属。即便两者的含义有别,但拔苦、与乐二者相辅相成,和合不离,正如方立天先生所说“慈从悲来,悲必为慈”。佛教传入中国后,在佛经的翻译过程中,中国译者往往不作严格的区分,将两者合译为“慈悲”,使其兼具拔苦、与乐之义。所以在大多数佛教典籍中,“慈悲”一词远比“慈”“悲”的使用率更高,更为普遍。

在中国佛教戒律发展史上,菩萨戒形成四大体系,梵网系菩萨戒、瑜伽系菩萨戒、优婆塞系菩萨戒和密教系菩萨戒,其中梵网系菩萨戒最为流行。梵网系菩萨戒根本经典《梵网经》提出“孝名为戒”,以“孝顺心”、“慈悲心”贯穿十重四十八轻戒,将菩萨戒与慈悲精神相融合的典型。

慈悲心与孝顺心

《梵网经》的核心精神是“孝”,“孝名为戒,亦名制止”,孝就是戒,这是《梵网经》被认为具有浓厚中国化色彩的集中表现,也是《梵网经》被认为是伪经的重要原因。

《梵网经》经中说:“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既然将六道众生看成自己的父母,那么对父母尽孝还来不及,又怎么可能去杀害、伤害他们呢?因此,以对父母尽孝的标准要求自己持戒,不会犯戒。

在菩萨戒四大体系中,慈悲思想主要体现在梵网系菩萨戒中。瑜伽系菩萨戒以《菩萨地持经》为根本经典,其中虽然也蕴含慈悲思想,但与梵网系菩萨戒相比,无法同日而语。比较来看,《梵网经》旨在劝导信众应有孝顺心、慈悲心,从正面予以引导,而《菩萨地持经》旨在强调若起嫌恨心、瞋慢心,则为犯戒行为,是从反面加以禁止。

戒杀护生与慈悲思想

戒杀无论在声闻戒还是菩萨戒中都是重戒,不同的是,声闻戒以断生死、求自我解脱为本,所以以淫戒为首戒,将杀戒仅置于第三位。菩萨戒以慈悲为本,所以将杀戒作为十重戒之首。

在菩萨戒中,不仅不能有杀生的行为,杀生的念头亦不可有。“自杀”、“教人杀”、“方便杀”、“赞叹杀”、“见作随喜”、“咒杀”都是杀生的具体方式,自杀者,自己行杀,身心均造杀业;教人杀者,教唆他人行杀,心口造杀业;方便杀者,巧设方便致死,意地造杀业;赞叹杀者,对他人的杀生行为予以赞扬,心口造杀业;见作随喜,见他人行杀业,虽然没有教唆和赞扬,却心生欢喜,属意地造杀业。菩萨戒属于心戒,强调对思想动机进行约束,起心动念便被认为是犯戒。

杀戒本质上属于性戒,不仅为佛教所禁止,也为国法所禁止。不同的是,声闻戒禁止的是杀生的行为,而菩萨戒不仅禁止杀生的行为,还禁止杀生的念头。不仅不能杀人,一切有情众生均不得杀。不仅不能杀,亦不能伤害,还要积极地救生,放生。除了将杀戒作为第一重戒外,《梵网经》四十八轻戒中有多条内容与杀戒有关。

由此可知,菩萨戒对于戒杀的要求层层递进,不杀六道众生是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断绝一切杀念,视六道众生为父母,以对父母尽孝的态度救护众生,解其苦难,爱念众生,进而护生、放生。梵网菩萨戒以第一重戒为主,辅之以多条轻戒,从戒杀到不食肉,从不蓄杀具到不通国使,从禁止防火焚烧到救助病患,最后再到积极放生,止恶,修善,度众生,无一不包,形成大乘佛教戒杀护生的思想体系,反映出菩萨戒的慈悲精神。

平等度化与慈悲思想

佛教是在反对婆罗门教种性制度的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众生平等是佛教的基本价值理念,也是慈悲思想的应有之义,拔苦与乐,度化众生,不应区别身份对待,方为真正意义上的大慈大悲。

《梵网经》多处使用“一切”以体现平等精神,比如“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杀”、“方便救护一切众生”、“常助一切人生福生乐”、“一切肉不得食”、“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愿一切众生悉得成佛”、“常应教化一切众生”、“一切人尽得受戒”“法药施一切众生”等等。一切不仅意味着平等,还意味着普遍,如同佛光普照,无有遗漏。“慈悲喜舍,化及一切众生,皆得一切安乐。”

《梵网经》第四十轻戒“拣择授戒戒”,“佛子,与人受戒时,不得捡择。一切国王、王子、大臣、百官、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淫男淫女、十八梵天、六欲天子、无根、二根、黄门、奴婢、一切鬼神,尽得受戒。……但解师语。有百里千里来求法者,而菩萨法师以恶心、瞋心而不即与授一切众生戒者,犯轻垢罪。”戒法平等,不分贵贱高下,菩萨上求下化,与人授戒时应当一视同仁,慈悲平等授戒,不能因求戒人的身份地位不同,生命形态不同而区别对待或怠慢说法,这不符合佛教的平等精神,也违犯了菩萨的慈悲思想。值得注意的是,平等授戒并不意味着没有任何条件,犯七逆罪之人,不得为其授戒。除此之外,“但解法师语”者,均应授戒。

方立天先生说:“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慈悲标志着中国佛教的根本精神。”“菩萨兴行救济为先,诸佛出世大悲为本。”慈悲是佛教最高的道德准则,也是佛教戒律与中国儒家仁义思想相融合的产物。慈悲精神不仅体现在菩萨的四弘誓愿中,也体现在菩萨的六度之中,更集中地体现在菩萨戒中。菩萨戒以戒律的形式将佛教的慈悲品格固定下来,使其成为菩萨修行的基本要求和制度保障。止一切恶,修一切善,度一切众生,拔众生苦,与众生乐,济世利人,这些无不体现在梵网菩萨戒的每一条轻重戒中,而每一条又无不彰显着佛教的大慈大悲精神。因此,《梵网经》成为流行范围最广、最受欢迎的菩萨戒经,梵网系菩萨戒成为菩萨戒四大体系中最流行的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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