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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鬼大战:佛家如何对治“邪祟”鬼病


来源:凤凰网佛教

“邪祟”二字在明清的医书里也是很常见的“疾病分类”术语,“祟”字指“被鬼神祸害”意思,或指鬼对人的作用而导致人的“魂魄”暂时离去。

 

台湾德霖科技大学通识中心副教授陈士滨(图片来源:凤凰网佛教)

编者按:佛教与医学因缘甚深,对痛苦的关注和分析,成为佛家和医家共同的追求。2018年4月8日-9日,第二届海峡两岸佛医论坛在厦门石室禅院举行,海峡两岸高僧大德、专家学者共聚一堂,共同探讨佛教与医学的关系。凤凰网佛教特别策划专题《医者佛心》,展示此次论坛上更多元的视角,更理性的分析,共同寻找生命苦旅中的珍贵良药。台湾德霖科技大学通识中心副教授陈士滨出席论坛并做了题为《从佛医文化中探讨治疗「邪祟」鬼病之研究》的主题演讲。凤凰网佛教编发陈士滨副教授部分观点如下。

当鬼“附身”于人后所呈现的“症状”就名为“邪祟”或“鬼病、邪鬼”,如果以《四库全书》所收的医书为例,输入“邪祟”、“鬼邪”或“鬼病”检索所得出的书目与条目都比“祟病”(注1)这二个字词多出很多,“邪祟”二字在明清的医书里也是很常见的“疾病分类”术语,“祟”字指“被鬼神祸害”意思,或指鬼对人的作用而导致人的“魂魄”暂时离去。那鬼神为何会“干扰”人?或者“附身”于人呢?我们先举中国历代的医书来看待这个问题。清代名医徐灵胎(1693~1771),名大椿,字灵胎,晚号洄溪老人,在他的《医学源流论‧病有鬼神论》中提到:

人之受邪也,必有受之之处,有以召之,则应者斯至矣。夫人精神完固,则外邪不敢犯;惟其所以御之之具有亏,则侮之者斯集……夫“鬼神”,犹风寒暑湿之邪耳。“卫气”虚,则受寒。“荣气”虚,则受热。“神气”虚,则受鬼。盖人之神属“阳”,“阳衰”则鬼凭之。《内经》有“五脏之病”,则现“五色之鬼”。《难经》云:“脱阳者见鬼。”故经穴中,有“鬼床、鬼室”等穴。此诸穴者,皆赖“神气”以充塞之,若“神气”有亏,则鬼神得而凭之,犹之风寒之能伤人也。(注2)

徐大椿认为“神气有亏,则鬼神得而凭之”,所以鬼神并不是随便就找人“下手”的,而是你自己身体的“神气”先亏损,才会导致“外鬼神”趁虚而入的情形,在明‧虞抟(1438~1517)《医学正传》中也有相同的看法,如云:“人见五色非常之鬼,皆自己精神不守,神光不完故耳,实非外邪所侮,乃元气极虚之候也。”(注3)

又如明‧李梴《医学入门》也说:“视、听、言、动俱妄者,谓之邪祟。甚则能言平生未見闻事,及五色神鬼。此乃气血虚极,神光不足,或挟痰火壅盛,神昏不定,非真有妖邪鬼祟。”(注4)

如果真的是被“鬼神”入侵的话,应该如何治疗呢?在佛教经典中并没有“收惊”这个名词,佛教经典都是采用“佛菩萨”的咒语力量去“收惊”的,如余安邦在《台湾汉人的人观、疾病观与民俗疗法:以收惊为例》一文中也提到如果一个人的“魂魄”有走丢的情形,是可藉由“宗教人士”采取“神佛”的力量,然后让缠在你身上的“鬼怪”放行。如他说:“魂魄”可因过度惊吓而离开肉体、走失的魂魄,可由宗教人员藉由“神佛”之力,令“鬼怪”放行等观念密切关连,因而有“收惊”的仪式治疗。(注5)

佛教经典中治疗鬼病的方式,计有十种。

(1)取白芥子加持咒语,再将之掷火中烧,或打鬼病者之身。

(2)作印诵咒。

(3)吞食含“朱砂”成份的符印。

(4)以泥作“夜叉”形状,然后对“泥形状者”诵咒。

(5)咒语加持“五色线”,然后系于鬼病者身之脖子或手臂。

(6)用“袈裟角”打鬼病者之身。

(7)用“安息香”去熏鬼病者之身。

(8)以“桃木、柳枝、雷击木”去打鬼病者之身。

(9)以“手印、诵咒”方式打鬼病者之身。

(10) “面作瞋色,急急大声诵咒”治疗鬼病。

现在一般的传统社会常见的求医态度是:病人对于任何的医疗或药物或大医院都无效的情况下,就会转往“佛、道、巫、神”去治疗。有时候情况刚好相反,病人一开始只愿意采“民间”方式疗程,或藉助“佛、道、巫、神”力量去治疗,等到都无效时,才会转往正式的治疗,但这样往往都会“错失”治病的最佳“黄金期”。

有一些“鬼神病”是比较特殊,即使诵了很多咒语、参加法会仪式、功德回向、给大师加持……等,可能都“无效”,这有两种答案,第一种是他个人的“业力”报应,包括前世因果所造成的恶业,因为《地藏菩萨本愿经》云:“业力甚大,能敌须弥,能深巨海,能障圣道。”或《佛顶放无垢光明入普门观察一切如来心陀罗尼经》云:“业力甚大,悔恨无量。” 

所以当一个人在受“业报”时,做任何的“法会佛事”可能都没有“明显”效果的,这在《陀罗尼集经》的“金刚藏眷属法印咒品”有云:若是鬼神病,无不瘥者。如不瘥者,即是“业报”也。

也就是“鬼神病”是可用一些“咒语”方式救回,但是如果“无效”,那就是一种“业报”了,必须接受如此的“刑期”折磨待遇。清朝名医徐大椿也有相同的看法,他说:“至于冤谴之鬼,则有数端。有自作之孽,深仇不可解者;有祖宗贻累者;有过误害人者,其事皆凿凿可征。”(注6)

徐大椿又云:“祝由”(注7)之法……此亦必病之“轻”者,或有感应之理。若果病机“深重”,亦不能有效也。

也就是如果是属于严重的“冤谴之鬼、自作之孽深仇不可解、祖宗贻累、有过误害他人”就算是用“祝由”的咒语方式或法会,也是“不能有效”的,因为“此则非药石、祈祷所能免矣”,这已经超出医学上的能力范围了。

第二种就不是一种“鬼病”,只是“类似鬼病”的现象,只是身体器官受损而发出类似“鬼病”的状态而已,这个观点在明代医者孙志宏《简明医彀》就说过了,如云:“世俗谓冲斥邪恶为病,有诸奇怪之狀及妄闻见,妄言作。诚因其人元气耗损,心血亏伤而致。”(注8)

所以即使病人看见的“鬼”、所感受到的“鬼”是非常清楚、历历在目的,也可能是“假”的,在佛典《陀罗尼集经》的“佛说跋折啰功能法相品”就有说如果经过“咒语、手印”都无效时,可能就不是“鬼病”了,如云:“若不瘥者,即非鬼病。”

作者注:

1、李建民《祟病与“场所”:传统医学对祟病的一种解释》曾以“祟病”一词泛称所有的“鬼神之病”。

2、徐大椿《医学源流论》,详于《徐靈胎医书全集》,台北:五洲出版社,1998年,卷1,《病有鬼神论》,页71。

3、参明‧虞抟《医学正传》,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1年,卷5,《邪祟》,页271。

4、参明‧李梴《医学入门》,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年,卷4,《杂病分类》,页920。《医学正传》与《医学入门》的记载亦可见于朝鲜宣祖御医许浚所编撰《东医宝鉴》一书,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1996年,卷7,《杂病篇.邪祟》,页630。

5、参余安邦《台湾汉人的人观、疾病观与民俗疗法:以收惊为例》,(“医疗与文化学术研讨会”,2002年10月),页16-17。

6、参清‧徐大椿《医学源流论》,详于《徐靈胎医书全集》,台北:五洲出版社,1998年,卷1,《病有鬼神论》,页72。

7、“祝由”也称“祝由术、祝由科、咒禁科、书禁科、祝由十三科、中医十三科、天医”等,这是在《黄帝内经》成书之前,上古真人所创,即用“符咒治病”方术的一种称呼词。如《黄帝内经素问‧移经变气论》云:毒药不能治其内,针石不能治其外,故可移精“祝由”而已。参郭蔼春《黄帝内经素问校注语译》,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81年,页79。

8、参明‧孙志宏《简明医彀》,卷4,此书已收入《中华医典》,长沙:湖南电子音像出版社,2000年,电子书。

[责任编辑:闫秀勇 PFO004]

责任编辑:闫秀勇 PFO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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