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安:西部地区的宗教结构与社会文明
2009年11月20日 16:33凤凰网华人佛教 】 【打印共有评论0


西北大学佛教研究所所长李利安在第八届觉群文化周上发表了《西部地区的宗教结构与社会文明的主题演讲,演讲摘要如下:

和谐宗教是文明城市的一个重要因素。特别是在西部地区,由于宗教种类的众多,宗教与民族的密切结合、以及宗教关系的复杂多变,所以和谐的宗教关系和宗教结构对西部地区城市的文明进程具有极为重要的影响。由于西部地区地域辽阔,经济落后,人口稀少,所以城市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城市的文明程度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西部社会的和谐与经济的发展。所以,和谐的宗教与文明的城市对西部来说显得格外重要。

我国西部地区地域辽阔,它包括12个省市自治区,54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56%。而且这里地处边疆,陆地边境线长约一万多公里,与10余个国家接壤。全国一亿多的少数民族人口绝大多数都分布在这里,其中有20余个跨国界居住的民族,故西部民族地区在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方面具有重要地位。西部地区的宗教,历史悠久,种类多样,传统浓厚,势力很强。又由于我国西部少数民族分布的格局为大分散、小聚居,不少民族处于杂居状态,这就使宗教传播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态势,宗教关系相对复杂。同时,西部地区也是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以及恐怖主义主要渗透的地区,其中广大藏区还是达赖集团搞分裂破坏的重点地区。西部地区的宗教,与地域的广袤、环境的恶劣、经济的落后特别是民族问题和境外渗透等交织在一起,从而对西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以及国家安全等产生巨大影响。

自从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策以来,关于如何构建和谐社会及其所涉及的各种问题的研究就开始涌现于几乎所有的社会领域,并涉及各种复杂的问题,其中宗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也成为近年来关于和谐社会研究和宗教发展现状研究的重要课题。特别是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宗教关系作为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等五大社会关系之一,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种对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之作用的宏观而积极的把握是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当代宗教与社会的认识基础。

党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之后,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受到全国各界的高度关注。西部大开发不仅仅是经济的开发,而是包括经济在内的社会发展、文化繁荣、环境优化、思想解放、生活提升等的综合性发展。而影响西部发展的因素很多,许多因素既可以促进西部大开发的进展,也可能对西部大开发产生严重的制约。西部地区宗教盛行,民族众多,宗教关系与民族关系可能是全国最复杂的地区,所以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宗教对西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到底有什么作用,这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研究课题。

关于宗教在促进西部社会和谐方面的作用,目前国内学界、教界和政界的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六个方面:1、探索各宗教中与和谐相关的理念,为当代中国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益的理论资源,并为宗教参与构建和谐社会事业寻找学理的支撑;2、立足宗教的民族性,论述宗教在促进民族关系和谐方面的作用;3、从各种宗教之间的关系出发,研究宗教和谐及其对不同地域内各种社会要素之间和谐的影响;4、从宗教的社会性和文化性等方面出发,在认识宗教与经济、政治、道德、文化等社会领域普遍联系的基础上,研究宗教在这些不同领域内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的可能性与可行性;5、从中国目前所存在的与宗教相关的各种严峻社会问题入手,说明宗教在消除贫困、维护稳定、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6、从当代中国宗教的特点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入手,分析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宗教的走向以及宗教工作的特点与努力方向。

上述六类研究均涉及西部宗教,但关于宗教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促进西部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的专门研究,目前还非常薄弱,一些零星的研究曾对西部宗教与民族关系、宗教极端主义、宗教突发事件处理、宗教与文化交往、宗教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等做过不同程度的论说。总体上来看,现有的研究还存在以下不足:1、基本上都只是初步的探讨,涉及的领域还不全面;2、研究的内容还不完整;3、研究的方法还比较随意和单一;4、研究的深度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5、自从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十七大以来,根据中央最新精神和宗教最新发展所作的全新研究则更加薄弱。

进一步开展对西部宗教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对解析西部宗教与社会诸多问题、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关系、民族关系,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西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抵制境内外宗教极端主义、民族分裂主义、恐怖主义,防范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各种渗透,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等具有直接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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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利安   编辑: 邢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