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海法师:佛化婚礼不应具有法律效力
2009年03月29日 16:26凤凰网华人佛教 】 【打印已有评论0

3月29日上午,河北柏林禅寺方丈明海法师在参加第二届世界佛教论坛期间,接受凤凰网华人佛教频道记者的采访。法师就“佛化婚礼”这个现象阐明了自己的独特见解。

明海法师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出家人主持佛化婚礼,不应该让其具有法律效力。

法师认为,婚姻关系分为三个部分:

1.两情相悦。这是属于私人生活,任何人都不能将个人意志强加于他人;

2.法律的公证,这一条很重要;

3.公众认知,即通过仪式对外公布。

法师接着说,这其中出家人可以介入第3个环节。在夫妻二人允许的情况下,在仪式中,有佛教的内涵,由此把婚姻关系做一个信仰上的提升,这对家庭稳定、社会和谐非常有利。

明海法师在这次论坛上,将讨论“佛化婚礼”的问题,目的就在于引起大家对这一现象的深入关注,希望通过探讨,能够建立“佛化婚礼”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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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凤凰网华人佛教   编辑: 李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