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传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西藏是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大区,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特别是包括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手工技艺、岁时节令等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历史悠久、积淀厚重、丰富多彩等特点。
西藏和平解放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西藏传统文化的保护、继承和弘扬工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对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西藏传统文化实施了有力、有效地保护。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方针,不断加大传承和保护力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了有效的保护、继承和弘扬。
1950年,一批随军进藏的各族文化工作者与藏族文艺工作者一起到民间采风,收集了大批音乐、舞蹈、民间故事、谚语、民谣等资料,陆续整理出版了《西藏歌谣》、《西藏民间音乐囊玛》等一批文艺书籍。上世纪80年代以后,为使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得以全面继承和保护,西藏自治区和全区六地一市相继成立了抢救民族文化遗产领导小组,成立了包括戏剧、舞蹈、音乐、曲艺、民谣等在内的“西藏自治区十大文艺集成志书”编辑部,拨出专款,对西藏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进行了大规模、有组织、有计划的整理。经过几十年的努力,许多濒临失传的口头传唱艺术、民间故事等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传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7年,全区采访民间艺人1万多人次,收集各种照片1万多张,各种录像资料500多盘,录音带1000多盘,各种音乐、歌曲、曲艺1万多首,文字资料1000万字,发表有关西藏传统文化学术论文1000多篇,出版民族文化研究专著30多部。先后出版了《中国戏曲志·西藏卷》、《中国民族民间舞蹈集成·西藏卷》、《中国曲艺音乐集成·西藏卷》、《中国器乐集成·西藏卷》、《中国曲艺音乐集成·西藏卷》《中国民歌集成·西藏卷》、《中国戏曲音乐集成·西藏卷》、《中国民音歌谣集成·西藏卷》、《中国民间故事集成·西藏卷》、《中国民间谚语集成·西藏卷》等10大西藏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这是西藏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壮举,它充分说明,只有在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怀抱里,藏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才能得到强有力的保护和弘扬。
进入21世纪以来,根据国家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自治区全面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进一步推动了西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200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了昌都地区芒康县、山南地区扎囊县等19个“西藏自治区民间艺术之乡”和2个“西藏自治区特色艺术之乡”。2003年,迥巴藏戏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首批试点单位,投入专项资金,对迥巴藏戏进行了有效的保护和继承。200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了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指导方针、工作原则等,成立了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建立健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制度,专题研究和部署了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工作,命名了8大类、38项西藏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7年又命名了9大类、82项第二批自治区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补充命名了1项。2006年5月,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西藏格萨尔、雪顿节、唐卡、藏医药、昌都锅庄、扎什伦布寺羌姆等共15项,24个点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6月,国务院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名单,西藏拉萨囊玛、拉孜堆谐、藏族天文历算、阿里宣舞等28项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昌都嘎玛嘎赤画派、藏医药浴疗法等8项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格萨尔艺人次仁占堆、藏族唐卡画师丹巴绕丹、芒康弦子舞艺人次仁旺堆、拉萨觉木龙藏戏艺人旦达等先后入选第一、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60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31名,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121项。2008年,自治区召开了第二次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对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2005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先后投入600余万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项目进行了挖掘、保护和继承,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年一度的拉萨雪顿节、那曲恰青赛马节、日喀则珠峰文化艺术节、昌都康巴艺术节、山南雅砻文化艺术节、林芝大峡谷文化旅游节、阿里象雄艺术节等特色文化艺术节和各县乡赛马会、望果节等民间传统文化节庆活动越办越红火,各种民族传统文化活动异彩纷呈,已经成为充分展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重要平台和有效途径。为加强西藏传统文化的优秀代表藏戏的保护工作,目前,我国已将藏戏申报为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西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可以看到,西藏传统文化不但没有“遭到毁灭”,而且在新时代、新时期得到了科学、有效的保护、继承和弘扬,焕发出了从未有过的生命活力和艺术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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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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