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灵山慈善基金会于2004年12月30日经江苏省民政厅审核批准正式揭牌成立。
灵山慈善基金会遵循基金会管理条例开展各种形式的募捐,但不授权任何人以 “ 灵山慈善 ” 的名义进行募捐。所有捐款和捐物必须遵从自愿原则。我们收到任何捐助,都会及时把捐款或捐物的使用情况通知资助人,并公布在网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严格审计。
“ 灵山慈善 ” 的受资助对象必须家庭贫困、品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符合这样的条件,才能被考虑为资助对象。如果受助对象的行为表现、思想品德或学习成绩出现重大问题,或家庭经济条件获得很大改善,我们将同资助人共同讨论是否继续资助。
“ 灵山慈善 ” 对每个受资助对象都有严格的挑选与监督程序,确保捐款百分百用在最需要的受助人身上。首先由全职工作人员亲赴调查,每家逐户做详细家访,充分了解并记录受助人的家庭状况、或是学习情况与老师评价,然后由工作小组开会讨论,确认资助对象后再与有关主管单位共同讨论。若有任何分歧,我们再做进一步的家访和调查,才做最后确定。
“ 灵山慈善 ” 的资助款项分两种情况使用:一种是对受资助的学生,我们绝对不会把资助款直接交给学生或家长,而是由我方代表事前约好时间,在学校有关代表(校长或老师)与受资助学生(或家长)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才将资助款(学杂费等)交给学校,并由受助方,校方与我方代表共同在缴费收据上签字。受助学生名单和相关收据长期保存在爱心助学行动。 一种是助残、助孤、助医的对象,我们将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资助方案。
“ 灵山慈善 ” 以完善的财务与监督制度,确保慈善活动的健全运作,并将所有捐款与开支都及时公布在网上,力求做到公开、公正和透明。所有捐款收支的原始凭证都会长期保存,并由会计人员负责帐目。
“ 灵山慈善 ” 的所有工作人员都是自愿、义务为慈善为灵山慈善所开展的慈善爱心行动工作,所有的行政费用均由无锡市中灵山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支出。凡是资助人的捐款,绝对不会用作行政费用,确保百分百用于资助项目和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 “ 灵山慈善 ” 在各地聘用一到两位全职工作人员,任期届满时由工作小组决定是否续聘。全职工作人员分为两种,一种是项目干事,一种是项目义工。项目干事要求任期至少一年,提供生活补助;项目义工要求任期至少三个月,不提供生活补助。生活补助归入行政费用,不从资助人的捐款中开支。
全职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包括: 1. 寻访受资助人,然后进行详细家访并确定受资助对象。 2. 与资助人联系,寻找并确定资助对象,并在网上公布相关资料。 3. 执行灵山慈善的其它慈善项目,比如建造敬老院、资助学校等。 4. 接收和落实捐款。 5. 推广灵山慈善基金会的宗旨与工作。 6. 协调工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关系。 7. 每月做一次月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并在网上公布。 8. 每年做一次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并在网上公布。
“灵山慈善 ” 成立 “ 工作小组 ” ,负责资助工作的讨论与决策。 “ 工作小组 ” 由积极参与灵山慈善行动的热心人士组成。所有工作安排以民主方式进行。任何资助对象,必须经过至少三名工作小组成员同意方可确定。任何资助项目,必须经过半数以上工作小组成员同意方可确定。 “ 工作小组 ” 每年举行一次年度工作会议(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检讨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并集体制订来年的工作计划。年度工作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参加方为有效。任何议案必须经与会成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会议结束后 “ 工作小组 ” 将会议纪要(包括议程,议案,决议等)记录存档并在网上公布。
我们的原则 一切为了资助者和受助者 脚踏实地,专注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 独立 , 非官方,倡导佛教“慈悲济世 ” 的精神 内部平等,积极开放,欢迎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参与和监督,为实现目的考虑一切有效的合作方式 。
编辑:
王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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