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全国汉语系佛教院校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2009年09月25日 16:19慧海佛教资源库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国佛教协会于1986年8月6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汉语系佛教院校工作座谈会。中国佛学院、中国佛学院栖霞山分院、中国佛学院灵岩山分院、上海佛学院、闽南佛学院、四川尼众佛学院和安徽九华山僧伽培训班等八个院校的负责人,中国佛协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座谈会筹备小组成员,共35人出席了座谈会;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应邀派员参加了会议。赵朴初会长到会致开幕词和作总结讲话,正果副会长主持了会议。

这次座谈会交流了各地的办学经验。与会者就讨论的一些问题广泛深入地发表了意见,对于几个主要问题统一了认识,形成了一个文件,即《汉语系佛教院校工作座谈会纪要》。

《纪要》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逐步得到落实。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曾一度中断的佛教教育事业又恢复和发展起来。继中国佛学院于1980年冬恢复开课之后,一些地方相继办起了佛学院、僧伽培训班和学习班,为佛教事业造就了一批人才。经过几年的实践,取得了一些经验,为佛教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基础,成绩很大。从佛教教育发展的全局来看,形势是喜人的。但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势必影响佛教教育事业的正常发展。这些问题归纳起来就是:目前的佛教教育水平同宗教院校培养人才的既定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远不能适应佛教事业对人才的需要。《纪要》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为提高佛教教育水平,促进中国佛教协会四届二次理事会议通过的关于建立高、中、初级既相衔接,又各有侧重的佛教教育体系这一总体任务的实现,召开这次座谈会,是完全必要和及时的。

《纪要》指出,从佛教工作目前和长期的实际需要来看,既要有一般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更要有较高水平的佛学师资和研究人才。也就是说佛教工作是多方面的,所需人才也有多种规格,因而佛教教育体系也必须是多层次的。根据目前汉语系各佛教院校实际承担的职能,将佛教教育体系规划为初、中、高三个层次是合理的。

初级佛教教育主要是指僧伽培训班、学习班,可由重点寺庙举办,规模可大可小,学习时间可长可短,学习内容可有不同重点;也可由省级佛协委托某一重点寺庙举办,或是中级佛学院开设的初级班。培养目标主要是寺庙的一般管理人才和为中级佛学院提供学员来源。

中级佛教教育主要指中国佛学院的分院及省级佛协举办的地方佛学院。这类佛学院招收经过初级佛教教育或具有初中文化水平和品德优良的青年僧人入学,学制二年。毕业学员应具备高中文科毕业生水平,古汉语和外语应有较高的要求。培养目标主要是寺庙的中级管理人才和为高级佛学院提供学员来源。

高级佛教教育指中国佛学院,学员从中级佛学院毕业或具有高中文化水平、出家二年以上、品德优良的青年僧人中考选。高级佛学院本科学制四年。培养目标是佛教学术研究人才,国际佛学交流人才,佛学专业教学人才各地寺庙的高级管理人才。

中国佛学院在条件成熟时将设研究生班(现在小型试办),学员暂从中国佛学院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具有较深造诣的相当于国际佛学研究水平的佛教高级知识分子。

《纪要》认为,各层次佛教院校培养任务必须保持稳定,不要希大求全,以利于集中师资力量和办学经费,完成所属层次的教学任务和培养目标,实现初、中、高三个层次在局部上的各有侧重,在整体上的互相衔接;使有志深造的僧青年循序渐进地完成三个层次的修业任务,成为有较深造诣的佛教人才。

为实现各层次的培养目标,必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完成各自层次的授业内容。经过讨论,这次座谈会提出了初、中、高三个层次佛学课的基本教材。在新的佛学教科书还没有编出以前,我们先试用这些书作教材。

《纪要》强调指出,在佛教教育的各层次中,都要紧紧抓住提高学员的爱国思想,培养学员的宗教道德、宗教情操、宗教学识这一贯彻始终的培养目标,使不同层次的受教育者具备寺庙管理、佛学研究和教学等方面的能力;都要学修并重,遵纪守法,严持戒律。

会议要求各佛教院校根据这次座谈会提出的佛教教育的总体规划,制定落实措施,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逐步进行调整,保证在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实现各层次的培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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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