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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熊取胆”拷问公共道德 专家:加快制定《动物保护法》

2012年02月24日 15:46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孙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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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北京2012年2月21日电(实习生 孙明欣)福建归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试图通过上市融资扩大生产规模的消息传出后,引发公众的热切关注。从活取猪胰岛素到活熊取胆,这类残害动物的事件屡见报端,拷问着每个人的道德。

当事人辩解,“活熊取胆”事件中的“熊”是属于合法化养殖的。“合法化养殖的熊作为经济动物,也不应任意虐待残害。当前社会中存在着很多只能从道德层面指责,不能从法律上予以处罚的现象。‘活熊取胆’就是其中之一,它体现了我国动物福利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空白与欠缺。”《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起草项目顾问、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蔡守秋说。

据蔡守秋介绍,目前我国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生猪屠宰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专门的动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但动物保护、管理立法体系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缺乏一部综合性的动物保护基本法。二是立法目的没有体现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巩固和发展的怜悯生命的道德传统,没有体现中国加入或者签署的国际条约、宣言有关保护生物内在价值的要求,难以处罚一些遗弃或者虐待动物、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不利于社会和谐和稳定。三是没有充分响应国际上动物福利贸易标准建设的要求,难以逾越西方发达国家设置的动物福利贸易壁垒。

2010年3月由专家建言书写的《动物保护法》未能将深刻的人文情怀落到实处。为此,蔡守秋建议,应进一步加快制定《动物保护法》,以避免严重侵犯动物福利、伤害广大公众的情感、有损公共伦理道德的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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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崔越] 标签:动物保护  取胆 佛教 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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