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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诚法师:改革开放三十年 中国宗教的新发展
2009年03月12日 09:56凤凰网华人佛教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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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佛教讯: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法师作《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宗教的新发展》的发言。 全文如下:

沐浴改革开放的春风,新中国宗教迎来了它历史上最好的时期。持续三十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经济实力大幅度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稳步推进,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社会建设全面展开,综合国力空前提高。所有这一切都使包括广大宗教徒在内的全国人民深受鼓舞、备感自豪。对于中国宗教而言,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日益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落实的三十年,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日益得到切实有效的法律保障的三十年,是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日益得到全面保护的三十年,同时也是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积极作用日益得到肯定、鼓励和支持的三十年,因此这三十年也是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心情舒畅、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并作出应有贡献的三十年。

1978年12月中共中央召开宗教工作座谈会,提出了“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的号召,展开了党在宗教工作领域拨乱反正的历史征程。1979年7月中央统战部发出《关于做好宗教界人士落实政策的意见》,开始了宗教政策的落实。1979年10月17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署名文章,明确指出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党和国家对待宗教问题的“基本政策”和“长期政策”。十年“文革”期间的极左政策得以清除,受到冤屈的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得以平反昭雪,被关闭的宗教活动场所得以重新开放,被迫解散的合法宗教团体得以重新成立并开展工作,宗教工作领域的思想混乱得以澄清。1982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则是我党全面恢复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标志,它极大地完善和发展了党的宗教理论和宗教政策。1990年12月7日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着重强调了党的宗教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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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学诚法师   编辑: 邢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