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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益心去做佛教事业 宋代佛教的慈善事业
2009年11月04日 09:14上海佛教论坛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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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佛教寺院与地方公益事业

本文将分为宋代佛教与地方建设事业和宋代佛教与慈善救济事业两部分来探讨佛教与地方社会的关系,藉以说明佛教在宋代社会所扮演的积极角色,肯定佛教对于社会的正面功能和意义。宋代佛教僧侣的伪滥和不法诚然是事实俱在,不过仅是少数分子如此,绝大多数的僧侣热心地方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地方各种建设和慈善救济事业,如果没有僧侣们的热心参与和推动,宋代的地方公益事业或许无法顺利的进行,而其成果也将会逊色不少。

一、桥梁的兴建与维修

宋代是高度极权中央的政体,地方上的财赋收入全部辇运中央,留给地方的则仅供地方政府的度支经费而已,这是与唐代地方财政有留州、送使、上供之别迥然不同。所以,自宋代开始,很多建设皆因地方财政窘迫需要责成本地之士绅或宗教团体来担任其事,杨联升先生在他的〈从经角度看帝制中国的公共工程〉长文里,已指出宗教团体对于地方公益事业的卓越表现,这是因为修桥铺路被当作善举,僧人或道士从事这些义举,必能得到善报,所以能和果报的思想相呼应。当佛教盛行于中国的时期,特别在宋朝,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僧侣致力于公共工程的建设。由于一般人视僧人、道士为大公无私,因此他们不难向官吏与一般民众寻求金钱和人力上的资助,所以地方公共工程能够有效且迅速的达成,在宋代有许多木桥或浮梁改建为石桥,这些石桥有不少即是由僧人完成的,以下根据史料列举一些实例来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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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王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