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春:上海社会科学院佛教研究中心秘书长
佛教慈善是慈善社会化的需要,也是社会人群获得社会关怀和支持的重要途径。佛教慈善,也只有融入社会慈善,走向社会化发展之路径,才能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为此,佛教界要确立和完善佛教社会慈善理念,依法建立有效的运作与管理机制,保证社会公信力,树立慈善品牌,为和谐社会的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慈善社会化,是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方向。佛教慈善,也只有融入社会慈善,走向社会化发展之路径,才能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为此,我们要不断更新观念,完善机制,推进佛教慈善的社会化发展。
第一、引导佛教界充分挖掘、发挥、弘扬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佛教思想资源,完善佛教社会慈善理念。
任何一个慈善组织能够由小到大、从弱到强的生存和发展,其背后必定有一强大而持续的精神力量,其组织制度必是其内在精神价值的体现。慈善理念由两大部分所组成,一是慈善组织本身的成立的宗旨;二是慈善组织吸引动员社会公众的核心理念。
佛教社会慈善理念,我们认为一定要在社会大慈善的前提下,突出佛教慈善的核心理念,打出不同于一般社会慈善的旗帜来。在这一点上,佛教慈善具有深厚的精神理念的支持。第一,佛教慈善的理念有足够的佛教思想作基础,能够形成一种慈善体系。第二,佛教慈善不会引发社会的反感,能够激起广泛的支持。第三,佛教慈善有历史的脉络和现实的资源,能够形成契实的体系模式。第四,佛教慈善符合当今社会慈善文化的基调,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国传统文化追求的精神核心就是和谐、圆融、平等、统一,基此建立了自己多元融合的文化体系,其中有我们用之不竭的宝贵资源。比如,佛教思想中,用“佛性平等”强调人与人社会权益的平等,用“大慈大悲”鼓励人们友爱互助,用“依正不二”肯定自然万物的共生共荣,用“自净其意”来要求自身的觉悟。对于宗教思想概念,我们要诠释、转换,使之符合现代语境。
慈善是一种顺乎人性善的一种自主行为。在慈善过程中,施善者可以获得双重精神愉悦感,其一,自身因同情产生的痛苦感得以释放;其二,因看到或想到不幸者的痛苦得以一定程度的减轻而感到欣慰。这实际就是特别需要提倡的是确立“感恩慈善”的理念,只有让慈善参与者拥有一颗自然、真诚、持久的感恩之心,才能促进社会慈善健康向上。
第二,引导佛教界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并作为一个国家公民的责任,而不单单是佛教信仰的要求,调动所有信仰者的积极性,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共同任务而贡献才智。
毋庸讳言,佛教信仰者基于信仰价值的社会活动自然带有宗教情感,但他们的社会意义却是符合社会同一性价值追求的,也是人们获得社会关怀和支持的重要途径。社会关怀的实质是社会平等与公正,其服务对象是所有公民。所以,不能把佛教界的社会慈善公益活动只限定在宗教场所之内。回馈社会、服务社会和积极主动参与解决社会问题,有效满足不断提高的社会需要,是佛教融入社会并提高佛教社会影响的最有效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在关注寺院僧团等“体制内宗教团体”社会慈善的同时,也要关注居士阶层自发组织的“佛教民间慈善活动”。因为,慈善最本质的意义就在于全体公民自觉自愿的参与,只有当“平民慈善”普遍建立起来的时候,我们才算形成了“社会慈善”。
作者:
刘元春
编辑:
李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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