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部门不务正业,专务副业?
上周去南方做调研,巧遇某省民族宗教厅的领导。未想他曾看过我文章,谈话就在直率与犀利中展开了。
这位副厅长首先说,你在文章中所说的宗教灰市理论很有意思,我要与你聊聊。现在的《宗教事务条例》,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缺少实施细则,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可操作性。现在的情况是:没有登记的场所占据了绝大多数,而几乎所有这些场所都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乡村小庙一般都是村支书、村长或退休干部在负责,而一些规模较大甚至很大的场所,直接就是政府所建,作为旅游区的一部分,建好后再去招聘和尚道士。我们宗教事务部门根本管不了。我要说的是:对于未按条例登记的场所,该如何处置?现在没有实施细则,没有退出机制和惩罚机制,条例就成为一纸空文。
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党政领导与宗教的关系底线在哪里?如何理解政教分离的原则?现在的佛寺开光,或者什么典礼,动辄就是市长主持仪式,市委书记作主题演讲,党政几套班子全部出席。这到底是党政活动,还是宗教活动?而且他们擅长先斩后奏,先把仪式完成了,然后给我们个报告,说某某场所需要登记。我们对于这些地方领导没有办法。我准备明年在全省范围内禁止任何大型的宗教活动,因为现在所有的大型宗教活动实际上都成了党政活动。现在很有必要对我们国家的政教关系的界限说清楚,现在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将来要出大问题。
作者:
魏德东
编辑:
李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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