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07年四川新都宝光寺以99万元拍卖烧头炷香,把拍卖所得款捐给了贫困生之后,如今各大寺院纷纷效仿,即以佛教慈善拍卖的方法,服务于社会慈善事业。其中,除了烧头香外,还有新年祈福、零点钟声除夕夜的“撞钟权”、“撞钟券”、吉祥开光号码等等,形式多样,不一而足。虽然,这些慈善拍卖获得的许多善款,基本上都以捐赠的形式捐给了需要的机构或人群,然而,佛学界、文化界对此现象所展开的各种争论或讨论,涉及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佛教的发展路径及其特征等重大问题。
一.关于争论
关于佛教慈善义卖的问题,很犯踌躇,颇有不易讨论之感。
对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很容易出现两种彼此对立的观点及其倾向,如同辩论赛事中的正方与反方。
着重于宗教神圣性方面的论点,无疑会从佛教的神圣性出发,对此予以批评。认为这些慈善拍卖的行为多少会影响了寺庙的清净和庄严,有损出家人的法相尊严。佛教的慈善事业必定要做,但不是依靠这样的慈善拍卖方法,而应当依据佛教的神圣性和公信力。
其次,最有可能的观点,就是对近年来泊自美国的宗教市场论的误解,以为宗教就是一个市场,只有根据宗教信徒的要求把宗教事业做出了宗教产品,宗教就能够发展,就能够构成彼此之间的良性竞争。因此,佛教寺庙从事慈善拍卖等等宗教营销活动,无疑会大大增强佛教的社会影响力。这是把宗教市场论视为宗教市场的经营方法。
当然,对此问题的讨论,还有可能出现第三种立场。那就是出自于发展寺院经济的考虑,为了发展佛教,寺院经济是必经之路。今日读到重庆华严寺道坚法师的一篇文章(《佛教在线》2008年元月6日),甚为客观中肯,值得为之思考再三。
道坚法师文章的题目是《发展稳定寺院经济,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其主要观点:佛教经济是以寺院经济为基础,是支撑三宝事业的命脉。现在中国佛教寺院的经济收入,主要在农业、旅游业、宗教产业三种类型,目前最多的是第一类,生活在广大边远地区或农村地区的寺院,主要是以农业为依托的原始经济模式,勉强维持温饱水平,对社会所发挥的宗教功能也极其有限;在旅游业发达地区,如四大名山等地,是以旅游业为主的经济模式,即出家人以发展旅游业如寺院门票(大多数寺院门票可能不一定是佛教寺院收取的)、开办旅游相关产业,所获得的利润用于寺院的建设,国家文物的保护,寺院日常开支或兴办佛学院等;第三类是城市化佛教,多以宗教产业维持生计,如兴办素食、开佛教用品及佛教书籍商店、经营香火纸烛、宗教法事、宗教捐赠等,苦苦经营,以养寺安僧,或弘法济世。这些寺院经济模式最大的特色是不稳定性,容易受到市场影响,一旦遭遇特殊情况,寺院没有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只有破产一途。如何发展稳定的寺院经济,推动佛教事业的发展,就成了当今寺院方丈们最重要的课题。
作者:
李向平
编辑:
李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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