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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凯法师:强拆兴教寺错误阐述及解决出路

2013年04月15日 09:01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圣凯法师

编者按:本文作者圣凯法师是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北京佛教文化研究所执行副所长。圣凯法师对中国佛教及相关政策法规颇有研究,兴教寺事件发生后,圣凯法师一方面奔走呼吁阻止拆迁夺寺,另一方面撰写护法宏文,分析“强拆兴教寺”事件的群众性、复杂性、长期性与国际性,指出有关部门在此问题上错误及解决强拆事件的出路。

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北京佛教文化研究所执行副所长圣凯法师(图片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2013年4月10日以来,西安兴教寺拆迁事件轰动一时,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相继表态、解释,中国佛教协会代表全国佛教发表声明,中央电视台、人民网等新闻媒体参与讨论,数千万网民发表意见……事件影响之广、涉及面之大前所未有,因为这不仅关系中国文化的精神领袖——玄奘法师,也涉及到人们对佛教与旅游、文物等的关注;同时,更影射出党和政府如何看待宗教,如何处理宗教事务问题。所以,想从宪法、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宗教问题的基本看法,尤其是党中央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等方面,去剖析“强拆兴教寺”事件背后的原因、错误及其解决出问路。

一、“强拆兴教寺”事件的群众性、复杂性、长期性与国际性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通过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人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结合中国社会实践的经验总结,形成特有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从“强拆兴教寺”事件来看,涉及到的主要观点有:

1) 宗教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的观点,中国宗教社会现象具有群众性、复杂性、长期性、民族性、国际性“五性”或“三性”(群众性、复杂性、长期性)的观点;

2) 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

3) 信教群众同样是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力量的观点;

4) 积极引导宗教爱国爱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观点。

5) 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中国共产党人在长期实践中加以认真总结的理论产物,符合中国国情,有助于社会和谐和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

毛泽东为核心的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集体,把宗教信仰自由写进宪法,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宗教工作方面奠定了拨乱反正、继往开来的重要地位。1980年8 月26日,邓小平在同班禅额尔德尼•确吉坚赞谈话时强调:“对于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同时,极力推动1982年3 月下发的中央19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通知》。在19号文件中,提出:“党的基本任务是团结全体人民(包括广大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为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共同奋斗”、“必须妥善地安置宗教职业人员的生活”、“已经建成的”宗教活动场所“也不要拆毁,遗留问题应同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充分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妥善解决。”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指出:“民族、宗教无小事”、“对于民族宗教方面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地妥善解决,不可掉以轻心”。同时,强调在对待宗教的问题上我们绝不能操之过急,不能重复“文化大革命”中“左”的做法,必须有长远的考虑,必须扎扎实实地去做工作。同时,正式提出宗教工作的三性:根本是长期性,关键是群众性,特殊的复杂性。

以胡锦涛为核心的第四代领导集体,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做好信教群众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

以习近平为核心的第五代领导集体,强调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我们引述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宗教工作的指示,在于剖析“强拆兴教寺”事件中,其背后隐藏的内在原因。

(一)“强拆兴教寺”事件的群众性

兴教寺是玄奘塔、圆测塔、窥基塔的所在地。玄奘法师被誉为“中华民族的脊梁”,家喻户晓,其事迹与精神深入民心,具有非常重要的国际影响力。所以,4月10日《南方都市报》报道后,立刻在网络上引起喧然大哗,薛蛮子、李开复、六小龄童等网络名人公开表示反对,引来无数网名的质疑。薛蛮子的一条微博被转发13154次,评论2147次;而六小龄童有关“强拆兴教寺”的一条微博,两天内有近五千万浏览、转发近20万次。

可见,“强拆兴教寺”事件深深体现宗教的群众性,而在网络时代更为明显。那么,我们不禁质疑:为什么会出现影响如此巨大的群众性事件?

(二)“强拆兴教寺”事件的复杂性

“强拆兴教寺”所涉及到的部门有国家文物局、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佛教协会、陕西省政府、西安市政府等部门,涉及到考古、文化、旅游、宗教等领域。其复杂性超乎想象,若有任何处理不当,将极大影响我国政府形象。

(三)“强拆兴教寺”事件的长期性

为什么单一事件引发出如此巨大影响?其涉及到我们国家在宗教领域的长期问题:权益保护与发展经济、宗教信仰自由与政府意愿、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乃至旅游、文物部门的利益争夺,也是对最近几年“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极度反映。这件事情的处理,势必对未来中国社会、宗教与社会乃至中国的国际形象,皆有长期的影响。

(四)“强拆兴教寺”事件的国际性

玄奘法师本身为国际文化名人,而兴教寺为唯识宗祖庭,历来韩国、日本乃至港、台佛教界常来朝拜祖庭,其修缮亦受到国际资助。而且,“强拆兴教寺”事件已经引起国际媒体的关注,所以充分体现这一事件的国际性。

总之,“强拆兴教寺”事件充分体现宗教领域的群众性、复杂性、长期性、国际性。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宪法原则,牢记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宗教的论述:“民族、宗教无小事”、“促进宗教关系的和谐”、“做好信教群众”。

二、政府有关部门错在哪里?

“强拆兴教寺”事件的出现,大家都处于表态、解释、调整之中,很少去思考其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1983年,国务院将兴教寺列为汉族地区全国重点寺院。而“强拆兴教寺”的表面原因在于“申遗”,其实质原因在于发展“兴教寺佛教旅游文化景区”。2011年开始,在当年的西洽会上,长安区政府与曲江大明宫投资集团签订了《兴教寺佛教旅游文化景区合作框架意向协议》。2013年3月7日,市区领导到兴教寺视察落实申遗工作,在没有征得兴教寺僧人同意的情况下,拿出一张已经做好的规划方案,开始要求拆迁;3月8日,兴教寺收到长安区民宗局限期拆迁的通知,5月30日前要拆迁完毕兴教寺。“强拆兴教寺”事件被曝光后,在强大的舆论与民意面前,兴教寺主体性被拆迁转变为兴教寺部分新建建筑被拆除。

申遗是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手段,也是提升国家软实力的重要途径,历来受到政府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欢迎。但是,为什么在西安会出现“强拆兴教寺事件”?不禁值得人们深思。我想,其原因如下:

(一)政府有关部门用简单、粗暴的行政命令手段处理拆迁。在协调会上,市委办公室的副主任强行制止了宽池法师的发言,并表示兴教寺申遗是政府决议下来的工作,让陈同滨教授不用考虑兴教寺的意见,一切只要保证申遗工作。市领导表示要把兴教寺打造成第二个法门小镇。更可怕的是,用50天就要拆掉寺院辛苦二、三十年修起来的建筑。即使拆迁一座民房,仍然必须通过法律手续,协商、告知,不会贸然要求拆迁,更何况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千年古刹。

(二)政府有关部门没有注意到宗教的群众性与复杂性。佛教是世界性宗教,在我国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政府有关部门只想到应付兴教寺几个出家人,根本没想到背后成千上亿的佛教徒和佛教文化爱好者。“强拆兴教寺”事件严重伤害佛教徒的宗教感情,才会在网络上引起如此严重的反响。有关部门根本不去想党和国家人的教导:“宗教无小事”、做好信教群众工作,而是完全从工作便利角度,甚至提出要“短平快发展”兴教寺旅游文化。正是这种急躁、功利、忽视民生、不尊重宗教信仰的心理,才会导致事件的出现。

经过舆论和民意表达反对后,国家文物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对1990年以来新建的、对兴教寺文化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造成负面影响的斋堂、僧舍等建筑进行整治”。但是,至今为止从未提到拆除僧舍、斋堂后,寺院僧人在哪里生活。虽然曾经提过迁址另建一个寺院,不仅根本没有规划、落实,而且这将是兴教寺宗教活动场所属性的更改。

在1982年19号文件中,提出“必须妥善地安置宗教职业人员的生活”、“已经建成的”宗教活动场所“也不要拆毁,遗留问题应同信教群众和宗教界人士充分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妥善解决。”政府有关部门在批准拆迁时,难道从未想到僧人的实际困难吗?这充分说明有关部门缺乏周密思考,根本没有把出家人当成“人”,缺乏对佛教应有的尊重,根本不考虑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才会造成如此的公共事件。

(三)政府有关部门没有注意到宗教的长期性与国际性。兴教寺的影响是长期形成的,也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千年古刹。“强拆兴教寺”事件出现后,国际媒体纷纷跟进,这件事情若处理不当,肯定影响申遗的整体过程,也会对中国的国际形象造成冲击。

中国共产党对宗教的理解是全面而且深刻的,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宗教的看法是前瞻、睿智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好的。但是,“强拆兴教寺”体现政府有关部门漠视宪法原则,不学习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智慧,不尊重人民的意愿,不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才会引起如此恶劣的影响。反过来说,“强折兴教寺”也说明了我们现在政府有关部门对宗教的认识已经有所偏差,应该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

三、解决强拆事件的出路

现在“强拆兴教寺”事件已经引起政府、社会各界的关注与重视,大家只是在讨论要拆什么,从来不去考虑拆迁的方式。但是,任何争端与矛盾都需要大家平心静气地去解决,而不是逞意气与感情用事。

(一)保证寺塔一体,不能更改兴教寺宗教活动场所的属性,解决生活问题。其实,无论是兴教寺僧团,还是社会大众,大家都是担心拆除兴教寺的部分建筑,改变寺院的传统建筑格局和设施,将使僧团修学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正常宗教活动无法进行,兴教寺必然丧失宗教活动场所的功能,改变其宗教活动场所的属性。迁址另建是对这一原则的严重破坏,绝对不能得到大家的认同。因此,如果还要求兴教寺参加申遗,最好的办法是允许兴教寺扩建,将斋堂、僧舍等生活设施修建在旁边。无论是拆或建,必须保证出家僧人能够更好地修行,其范围则是在现有兴教寺的基础上扩大。而且,西安学者李利安建议:“有关部门若要继续坚持兴教寺加入申遗,那就必须首先确保僧人眼下的居住饮食和宗教生活,而且通过法律形式给他们未来继续独立自主地住寺、管寺、养寺有一个坚实可信的保证,只有这样,兴慈楼等不符合申遗要求的部分新建建筑的拆除才可以成为被接受的一种无奈选择。”

(二)处理过程,要倾听、尊重、协商、公开。政府有关部门在处理事件,要倾听民意,充分尊重佛教界的意愿,坚决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手段和方式上,要少用行政命令,多与兴教寺协商。因为,现在“强拆兴教寺”已经引起各方的关注,其处理过程要透明、公开,任何一点点不明,都会引起亿万网民的指责。

(三)严格防止把兴教寺发展成旅游文化景区。其实,这一次事件是对法门寺事件后的反弹与质疑,尤其这一事件出现过“曲江文投”,无论是兴教寺还是社会各界,都对此表示反对。中国佛教协会在公开声明中说:“若将兴教寺改建为佛教文化风景区,更是直接改变其宗教活动场所的属性。任何改变兴教寺宗教活动场所属性的行为,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否则是无效和非法的。”兴教寺宽树法师说:“大家都认为申遗是好事,但对于部分领导干部强调的‘大手笔、大动作’、‘好好运作’,实在让我们心有余悸,围寺敛财的事绝不能发生!”2012年10月,国家宗教局联合十部委发布《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严令禁止“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等不正常现象,值得陕西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国宗教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日益深入人心,宗教领域保持持续稳定,宗教的积极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我们当前正处在努力实现“中国梦”的伟大时代,我们有理由相信党和政府有关部门一定会充分、综合、周密地考虑各种因素,圆满地处理“强拆兴教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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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秀勇] 标签:圣凯法师 西安兴教寺 强拆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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