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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贤法师谈兴教寺拆迁 挖了祖坟换了灵魂

2013年04月12日 09:05
来源:凤凰网华人佛教 作者:明贤法师

编者按:西安兴教寺拆迁事件已成为目前最受关注的社会公共事件。该事件的走向和发展必将对中国文化、中国佛教产生长久的影响。有关部门已经向兴教寺发出限期拆迁通知,要求在5月30日前完成整个拆迁工程。我们又一次站在历史的关键点上,保卫兴教寺,为中华民族保存这份珍贵的历史印迹。在法海事件中挺身而出的护法勇士明贤法师第一时间撰写宏文,表达一个佛教僧人护持佛法之心。全文如下:

千秋大义不容轻,中华脊梁中华魂;

解脱天与大乘天,古今共仰中华人。

临终垂训最伤心,草席包裹百年身;

国君罢朝倾城纪,守塔尽孝有终生。

深山寻迹泪海倾,自古沧桑谁述评;

草席裹身终不保,为全灵骨塔无名!

玄奘大师是中华民族当之无愧的“民族脊梁”。英国学者盛赞他说:“无论怎样夸大玄奘大师的重要性都不为过,中世纪印度的历史漆黑一片,他是唯一的亮光。印度人很多都不知道现任总统是谁,但没人不知道玄奘大师。”玄奘大师执着进取的求真精神,正是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的一种代表。

一千多年前的白鹿原,曾有一颗民族巨星于此陨落,玄奘大师在唐麟德元年(664年)二月五日去世,大师遗嘱,既然生涯已尽,后事宜从简省,以草席裹送到偏远的地域去,葬下即可。唐高宗闻讯哀痛伤感,为之罢朝三日,并敕令将大师灵柩移运归京。入葬时,京邑及诸州五百里内送者百万余,归葬之地的白鹿原有无数四众弟子为大师终身守塔。比起当代小说、影视中的白鹿原故事,那颗巨星就像太阳,今天的故事就像烛光。虽然兴教寺是在白鹿原遭迁以后的再葬之地,虽然兴教寺也曾于明代翻修,但作为玄奘大师归葬之所,兴教寺寄托着中华民众对于玄奘大师的悠远哀思。

然而可悲的是,如此低调殁逝的一位圣者,而今又被拖出到浩瀚汹涌的商贾大潮中。正当中华文明伟大复兴,我们的中国梦正在起飞的同时,民族脊梁的这座祖坟也被开挖!而且限定了日期,5月30日之前要挖完。

什么是遗产?

兴教寺(图片来源:资料图)

达摩祖师在少林寺居住九年,圆寂前召集门人问各自修学所得。道副禅师回答说:“根据我的见解,不执著文字,不离开文字,这就是道用。”达摩祖师说:“你得了我的皮。”尼总持说:“我的见解如同庆喜见到了阿閦佛国,见到一回后不再得见。”达摩祖师回答:“你得了我的肉。”道育禅师说:“四大本空,五阴非有。我的见地是无一法可得。”达摩祖师说:“你得了我的骨。”最后轮到慧可禅师,他礼拜达摩祖师后,站在自己的位置上。达摩祖师说:“你得到了我的精髓。”

当我们提出“保护遗产”的时候,首先要明白什么是遗产,如果已然忽略了兴教寺这个人文场所的宗教价值,更忽略宗教价值中的灵魂内核,恐怕,无论打造一个怎样华丽的人文处所,也仍然与兴教寺原本承载的宗教价值毫无关联。当灵魂被消解了,形式上的繁荣与原本兴教寺的遗产价值相比,当然是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与佛门相关的遗产保护,要“识货”。真货不在表面热闹,一旦离开根本,再热闹也是假的!

佛寺的价值必然要以宗教信仰为内核。佛教强调“山门以耆旧为庄严”,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心”不是以“随物转”为价值的;信仰,不是以物欲为价值的;灵魂,不是以奢华为价值的!

以毁遗来申遗

申请遗产的初衷是为了保护遗产,但兴教寺所遭遇的境况很有可能是以“申遗”之名行“毁遗”之实。

兴教寺常住所提《维护兴教寺僧团的生存权和僧团与玄奘塔一体性的请示》中披露了寺院遭“申遗”绑架的情况。2013年3月西安相关部门在没有得到寺院僧人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要求在5月30日前拆迁除玄奘大师塔外的其他寺院建筑,并迁出僧团,理由是为“玄奘大师塔”申请世界遗产保护。

此事的做法不由让人联想到“曲江模式”。从商业化法门寺到财神庙上市,拿捏“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之虚,务“开发地产,抬高房价”之实的“曲江模式”将“假古董”地毯式覆盖了西安诸多的文化遗存,被热议为“造神、造信仰、造遗产”运动。“曲江模式”是典型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其中,文物是配角,遗址成道具。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舒乙将“曲江模式”形容为:挂着文物的“羊头”,卖房地产的“狗肉”。文物专家谢辰生指出“这种做法违反了文物保护原则,也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的规定”。

申请“遗产”就要拆毁旧建筑,以为“革新”就是好事。但古人云:革新好不如守旧好。在这里,“革新”是抛弃传承,打造文化幻觉,以满足假象的文化需求,造假文化,毁真文化。“守旧”,是阻止截断文化之根,并非不接受新事物,而是因为“新者”缺乏文化价值的底蕴。

打着“申请文化遗产”之名,拆掉原有建筑,换上文化新装是容易的。但如果换上的是没有文化的“文化”新装,那就是披上了“皇帝的新装”。作为一个“民族脊梁”所在的文化基地,这里应该是一个真正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这样的地方也能搞商业运作吗?我们要当心,当我们攫取到了“文化遗产”的美名时,这份遗产就彻底离我们而去了。

最大的悲哀是,自己的遗产,要别人点了头,才算是遗产。在全盘西化的风气席卷中华文明以后,我们一直过着别人点了头,我们才能行的日子。中华文化难道就不能有自己的独立意志吗?

把文化遗产的实质内核转移或销毁掉,打造一片清汤寡水的遗产符号,让人们去“亲抚”祖道,人们感受着被人为擦肩而过的历史遗憾,却要承认这份撤药换汤后的假象遗产就是真正的遗产。为什么要把这种分裂留给新时代的每一个人?这种撤药换汤的遗产媚俗是从哪里起源的?是来自于对真实文化遗产怎样的一种用心?

如果把真实的历史遗迹直接拆除,一代代的历史印迹也在人们心目中被彻底遗忘,我们的民族经历的这种强拆还少吗?在为数不多的文化印迹中,强拆最终蔓延到了一个民族的脊梁上。精神世界的遗产不在乎新不新,大不大,气不气派。承载文化感情的历史遗物,哪怕只是一砖一瓦,在人们心目中也永远是沉甸甸的。既然是全新堆砌的建筑造势,为什么不另行选址,而一定要将这种造作直接针对真实的文化遗产?这样毁真迹之后的兴建,难免有立牌坊的嫌疑。

塑佛像的工匠说:“我哪怕甩一团泥巴在地上,也会有人来拜。”打造“新遗产”的商家说:“我只要房子建起来,就会有人来缅怀。”佛弟子的信仰那么容易被蒙蔽吗?文化朝圣者的景仰那么容易被打发吗?一个幼稚的孩子掌握了一位千年智者的生杀大权时,一切都变得那样悲哀。

这是截断文化的生命之根。玄奘大师归葬的塔寺,这片白鹿原是中国一颗文化巨星的陨葬之地,记录着一个民族慎终追远的深远情怀,拆庙是容易的,但再要找回千百年来的历史厚重就不可能了。

挖祖坟还是填欲壑?

“法海事件”中,王雷泉教授指出毁像拆庙与戏谑佛教是“巨凶与小恶相互增上,构成高调行恶的共业环境”。

“兴教寺事件”实在是高调“挖祖坟”的又一典型,背后难免又是觊觎佛教寺院的利益链条作祟。难填的欲壑是不顾道义和历史真实的巨大推手,使其完全无视寺院利益及其所代表的佛教主体——僧团的权益。

兴教寺作为一个宗教团体,是由其僧众和宗教活动场所组成的。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则:“宗教活动场所由该场所的管理组织自主管理,其合法权益和该场所内正常的宗教活动受法律维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进犯和干预。”

文物专家吴永琪在谈到受商业集团捆绑法门寺时,无奈指出:法门寺如果是寺庙,根据宗教法规应由宗教协会管理,和尚也可以参与管理,其他人没必要介入……博物馆+寺院+企业”就是一个畸形的体制。

现在,兴教寺同样遭到了干预。作为千年古寺,兴教寺在1982年就被批准为“全国重点寺院”,其使用权和管理权应归佛教界所有,未经寺院同意,任何人都是不能强拆的。寺院建筑的合理与否,这是寺院的事,并不是谁有点子就都可以想拆就拆,想改就改的。

所谓拆除与遗产“无关”的建筑,又显示了操作者的充分无知。寺院建筑的每一部分都是相互呼应,有古往今来的支撑关系,虽有新有旧,但粗暴的拆除就是割裂了这种相互关系。离开了寺院规制的强势美化环境,事实上是毁灭宗教环境,践踏人文环境,构造经济环境!

假如对文化和信仰的主体进行“有意”的经济运作,那就变成了“打申遗的的国际广告、作西安的当地营销”!只拆居住区,赶人走——这重点不在拆旧房,而在建新区、迁僧团、夺寺院……经济容易繁荣,灵魂容易丧失;形式容易打造,底线容易跌穿!

因此,我们请求理性对待兴教寺问题,如果真要将事件推到以毁遗来申遗的地步,白鹿原上,将绽放一朵毁坏宗教文化的奇葩!

[责任编辑:马本州] 标签:兴教寺 佛教 明贤法师 玄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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