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凯教授:中国佛教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系与界限
佛教
佛教 > 资讯 > 正文

圣凯教授:中国佛教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系与界限

圣凯教授:中国佛教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系与界限

中国佛教文化是指佛教从印度传入中国后,在中华土壤生长发展起来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中国佛教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众所周知的共识。

一、中国佛教文化既是宗教又是文化的联系与区别

佛教是依佛、法、僧三宝为核心与根本而建立的既成宗教,包括释迦以来的教义教理、宗教修行解脱之道,还有共同的宗教信念与生活方式,以及在世界各国各地逐渐形成的宗教文化。从历史与现实来说,佛教作为宗教性的社会实体,还具有社会、文化两大层面,这是佛教的外延。佛教作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在国内也是有众多信徒的宗教。中国佛教作为在中国传承发展2000多年的宗教,在社会、政治、国际、文化等领域皆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佛教存在宗教、社会、文化等既互相联系而又有所区别的特征,这是所有人要共同注意的现象。

(一) 佛教文化的内涵与“佛教是文化”

佛教文化是以佛教徒为主体的生活实践、思想理论的历史积淀,它包含着佛教的价值观念、哲学思想、生活制度、信仰习俗和文物史迹;在不同的国家与地区流传的佛教文化,更与国家的历史和传统密切相关。因此,中国佛教文化是中国人创造、发展出来的,这是言之凿凿、高屋建瓴的结论。早在1984年9月,已故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先生在中国佛学院本科生毕业典礼上大声疾呼:“我们应当充分认识佛教在学术领域中的价值,充分估计佛教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为了发扬佛教优良传统,为了继承祖国丰富的文化遗产,我们应当继续深入学习佛学。”1984、1986年,赵朴老相继发表了《佛教和中国文化》《关于佛教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要研究佛教对中国文化的影响》《佛教与中国文化的关系》等文章、讲话,不遗余力地推广“佛教是文化”的理念;同时,创办了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创刊《法音》《佛教文化》《佛学研究》,开创了中国佛教文化的新局面。

赵朴老曾经概括中国文化有两个根本特点:一是历史赵朴老曾经概括中国文化有两个根本特点:一是历史的连续性,几千年来的文化传统,从来没有中断过。二是民族凝聚力,中华民族文化是中国五十六个兄弟民族共同创造的,从来没有分裂过。佛教文化作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藏语系、傣族巴利语系、汉语系三大部分,深深地体现了历史连续性和民族凝聚力。藏语系佛教与本民族的文化融为一体,吸收了汉地文化和印度文化,创造了极为光彩夺目的西藏佛教文化。傣族巴利语系佛教基本上保持南传上座部佛教的传统,在傣族等各地区形成傣族等少数民族文化的主体。

赵朴老认为,佛教与汉民族文化的结合,体现在佛教的学术化、艺术化和社会化。一方面是与中国的思辨哲学相结合,而向学术化发展,对教义愈研愈精,由此引起各宗派的成立,使佛教本身达到高度的繁荣;一方面是与中国的精美工艺相结合而向艺术化发展,使佛教成为绚丽多彩的艺术宝库,这是用汉文化中高超的艺术手段和方式来表达佛教的思想教义;一方面与中国的人生理想相结合而向社会化发展,使佛教与中国社会密切联系。中国佛教的高僧大德从事造桥修路、兴修水利、植树造林、行医施药、赈灾救难、救死扶伤,以至兴办社会福利事业、从事民族团结工作、进行整理文化遗产者代不乏人。

所以,藏传佛教文化、傣族佛教文化可以纳入民族文化进行理解与弘扬,获得统战、民委、文旅、宣传等系统的认可。但是,汉传佛教文化则受拘于宗教特征,而根本无法进入社会、文化等领域,这对汉传佛教的传承发展是很大的伤害。因此,需要适当区分佛教文化是“宗教”和“文化”,对佛教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让两千多年的佛教文化成为中华民族、全人类共同分享的文化资源。

(二)中国佛教文化的宗教与文化双重属性

中国佛教文化作为宗教文化,是中国佛教界和信徒所关切的,其关切寺院作为载体、僧众作为传承主体的生存与发展、信仰修道、出世解脱,重视佛教文化的宗教性、神圣性、超越性,宗教意识下的佛教文化弘扬自然带有“传教”的偏向,从而无法与社会大众所共享。

中国佛教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则是中华民族共同创造、分享的文化遗产,在哲学观念、伦理道德、慈善公益、文学艺术等领域的成就,是能够为社会大众提供精神文化资源,发挥其心灵净化、慈善公益、文化旅游等社会功能。

党和政府对中国佛教文化的思考放在内政外交、意识形态、文化宣传等领域进行审视,关切其思想教义能否适应当前的社会制度、成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实现国家总体战略目标的积极因素,能否担当起传统文化“符号”功能,是一种系统型的意识形态需求。同时,党和政府面对中国佛教文化,由于部门功能区分,中国佛教文化的宗教功能纳入统战宗教部门,文化功能列入文旅、宣传部门;因为“宗教敏感”的外溢效应,文旅、宣传等部门很少主动去推进中国佛教文化的社会文化功能,从而减少了社会大众接触中国佛教文化的机会。

同时,中国佛教文化既是宗教又是文化的特征,在国内目前的政策遇到一些难以界定清楚的困境。因此,探讨中国佛教文化的社会和文化功能,必须回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语境,才能在理论上获得真正的参照系,在实践和操作上获得切实可行的方法和道路。

二、中国佛教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系与界限

中国佛教文化既是宗教又是文化的特征,导致在今天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面临着理论上的两难困境:中国佛教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势必能够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佛教界采取了“二者等同”的说法;但是,党和政府、学术界、文化界等提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时,皆不提弘扬优秀的中国佛教文化,弘扬中国佛教文化似乎变成传播作为宗教的佛教,这也是典型的“一刀切”。因此,需要在顶层设计上,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参照,对中国佛教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从而凝聚起佛教界和社会各界的共识,清晰把握中国佛教文化与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关系与界限,并试图建构新时代中国佛教文化体系。

(一)中国佛教文化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引领

在《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提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这也是中国佛教文化传承发展的方向和导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引领国家治理的价值目标,凝聚社会发展的价值共识,引导公民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因此,中国佛教文化的教义思想,要主动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佛教思想进行现代阐释,呈现出“人间佛教”的现代话语体系和思想体系。佛教界人士和佛教徒要把自己的佛教信仰与修道解脱,要和民族复兴、国家富强、社会进步和个人幸福相结合起来,佛教文化价值才能进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体系;佛教寺院要增加服务群众的意识,要把寺院生活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结合起来,而不是“高高在上”的宗教神圣意识;否则,出家、在家的信仰生活只是公民的个人价值和私人生活,不能进入国家和社会的公共文化价值体系。所以,当代中国佛教走“文化的佛教”,这是既有传承也有发展的道路;而“宗教的佛教”则只有传承的道路。

同时,根据佛教的思想体系,国家的富强、和谐与社会的公正、法治、公民的爱国、敬业、友善是紧密相关的,因此总结为佛教的爱国、和谐、中道、善恶等思想观念;国家的民主与社会的自由是紧密相关的,总结为佛教的自由思想观念;国家的文明与社会的平等是紧密相关的,总结为佛教的平等、利他思想观念。于是,中国佛教文化思想现代体系归纳为爱国、和谐、中道、善恶、自由、平等、利他等七大现代观念。弘扬这些来自佛教文化的精神观念,有助于群众将个人与国家、社会和他人相统一,既突出群众在道德养成中的主体作用,有助于提升道德和心灵认知,推动佛教文化资源体系中的心灵治愈和道德实践。

(二)中国佛教文化的精华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在《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提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就要大力弘扬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核心思想理念,大力弘扬自强不息、敬业乐群、扶危济困、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中华传统美德,大力弘扬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思想文化内容。

中国佛教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一定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际上,大力弘扬大乘佛教菩萨道、人间佛教思想,如上面所提到爱国、和谐、中道、善恶、自由、平等、利他等七大观念,因果报应的伦理观念等,完全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如赵朴老所强调:

佛教的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的世界观,缘起性空、如实观照的认识论,辩证思维和逻辑推理的方法论,忘我利他、普度众生的人生观,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道德观,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奉献精神以及佛教在哲学、文学艺术、伦理道德、自然科学、生命科学等领域内所积累的丰硕成果,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在当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特别是社会主义精神建设中仍然是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特殊的积极作用。

因此,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离不开中国佛教文化的弘扬。寺院作为公共文化设施,收藏、保存丰富的佛像、藏经、碑刻、塔等历史文化足迹,也是广大群众喜爱的游览胜地。

但是,目前提到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却很少提到中国佛教文化。 “作为文化的佛教”是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题中的应有之义,这需要统战、宣传、文化等部门在顶层设计时,加以积极推进和提倡的。

(三)中国佛教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和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中国佛教文化的精华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要经过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奉献力量”为目标,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为方向。

中国佛教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就是继承赵朴老当年提倡“佛教是文化”的胸襟与视野,要高度重视佛教教理、教义的学术研究、讲经弘法,要努力弘扬佛教思想的爱国慈善、理性信仰、中道圆融、自由平等、和谐共生、节俭自律等价值精神,主动将“中国式现代化”作为“人间净土”的本质要求。

中国佛教文化的创新性发展,即以“第二个结合”为方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提炼了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精髓,也蕴含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所以,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弘扬中国佛教文化要主动把“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公民道德建设”作为目标,主动融入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中国佛教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就是要继续完善与实践“人间佛教”思想体系的建构与实践。所谓人间佛教,是以现实人生为基点,以人的清净心为基础,通过大乘菩萨道的修持,达到完善人格进而建立人间净土的佛教。与传统佛教相比,人间佛教是由以众生为本位转为以人类为本位,由以僧人为本位转为以社会成员为本位,由重生死大事转为重现实人生,由重出世转为重入世,由追求彼岸净土转为建设人间净土,由依靠他力转为依靠自力。a 所以,当代佛教界要高度重视思想建设,不断完善“人间佛教”思想体系,主动把中国佛教文化的精华,融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建设。

三、弘扬中国佛教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实践上的界限与相通

(一)弘扬中国佛教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实践上的界限

中国佛教既是宗教又是文化。作为宗教的佛教,其主体是佛教界、在家信徒,强调佛教界的健康传承、从严治教,提倡清净、庄严、神圣的宗教品格。同时,党和政府要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佛教界要恪守“国法大于教规”,遵守宗教领域的政策法规。

中国佛教文化的主体则全体中国人,是中华民族的共同文化根脉、中国人共享的思想文化传统,则需要党和政府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层面给予支持,遵守宣传、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政策法规。但是,在弘扬中国佛教文化时,不得趁机传教,不得举办宗教活动,严格界定宗教活动与弘扬文化的界限。

根据宪法的规定,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佛教界、信徒的宗教信仰生活,获得尊重与保护;同时,学术界的佛学研究,广大的佛教文化爱好者对佛教文化典籍的研读、寺院的游览,也需要获得同样的尊重与保护;这就是佛教文化在社会文化公共传播的意义,本质上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因此,寺院作为宗教活动场所,也是公共文化设施。因此,佛教界可以在寺院内举办中国佛教文化活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但是仍然要严格界定宗教活动与弘扬文化的界限。

(二)弘扬中国佛教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对外交流上的相通

中国佛教文化的形成是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成果,是中华文明在同其他文明交流互鉴中不断发展、生生不息的生动体现。

在对外国际交流中,中国佛教文化完全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佛教界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守护者和传承者,这会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海外和国际上的凝聚力与感召力。

1999年5月22日,赵朴老在香港佛教界庆祝佛诞迎请佛牙舍利瞻礼大会上的致词中提到:“佛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文明最宝贵的文化财富,它正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净化人们心灵,启迪人们智慧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在世纪千年相交之际,它在世纪多元文化中,在解决人类自身建设问题上定会作出东方文明再度辉煌的独特贡献。”因此,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上,佛教界义不容辞,中国佛教文化大有可为。党和政府对此要放心,并给予大力支持;少林文化在海外和国际的影响力,就是显著的例子。

总之,作为宗教的佛教在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已经获得恢复与发展,目前正进入健康传承的阶段;而作为文化的中国佛教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获得党和政府的放心、社会各界的认可。中国佛教文化需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浸润,经过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提倡国家昌盛、民族复兴、社会安宁、人民幸福的价值,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要求,尤其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上用功着力,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贡献中国佛教文化的智慧与力量。

该文刊登于《佛学研究》2023年第2期

作者/圣凯: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