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正月十七 唐代高僧百丈怀海禅师圆寂纪念日

农历正月十七 唐代高僧百丈怀海禅师圆寂纪念日

2018年3月4日,农历正月十七,唐代高僧、马祖道一法嗣百丈怀海禅师圆寂纪念日。

百丈怀海禅师(720~814年),是中国禅宗史上的重要人物,唐代禅宗高僧,福建长乐人。是洪州宗风开创者马祖道一大师的法嗣,禅宗丛林清规之制定者。因其后半生常住于洪州百丈山(江西奉新),故世称“百丈禅师”。于唐宪宗元和九年(814年)农历正月十七日示寂。据唐陈诩《塔铭》所记,怀海世寿66岁。

怀海自幼喜欢游访寺院,20岁依潮阳西山慧照禅师出家,后依衡山法朝律师受具足戒。未久至安徽庐江浮槎寺研读经藏多年,具备了深厚的经、律、论佛学知识。

唐代宗大历初年(766年),听说马祖道一在南康(在今江西赣县境内)龚公山传法,即前去投马祖,倾心依附,并充当马祖的侍者,深得马祖的器重。与西堂智藏、南泉普愿同入祖室,各有擅长,时称马祖门下三大士。

唐代宗大历年间(766-779),奉新人甘贞在洪州新吴(江西奉新)大雄山(俗称百丈山)建庵。听说入住小雄山普化院的怀海禅法精深,于是将怀海迎入所建庵中,并将庵改名“百丈寺”。怀海得道后,便开山说法,自立禅院,率众修持,实行僧团之农禅生活。

唐朝中叶即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后,封建政权采取“取消对寺院和僧尼个人田产免税规定”等诸多不利措施,僧侣被迫面临如何生存的严峻形势。怀海参照大小乘戒律,制定新的修行生活仪轨《禅门规式》(即《百丈清规》)以保证禅宗的繁盛和发展。

唐中叶后,由于旧教规和戒律极端轻视和排斥生产劳动,认为掘地、斩草、种树等活动都是“不净业”,僧徒若从事此类活动是违犯佛律的。而禅宗因为不依靠豪华奢侈的堂殿、经像、法物,主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且自六祖惠能以来,许多开山祖师都亲自参加生产劳动。就在旧教规旧戒律与禅宗发展存在尖锐矛盾时,怀海大胆进行了教规改革,设立了百丈清规,制定戒律。从组织体制、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保证了洪州禅的发展和繁荣。怀海为禅宗发展扫清障碍,对禅宗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如果说道一从思想方面开辟了禅学新时代,那么怀海禅师则从实行方面保证了禅学的发展。

《百丈清规》问世后,千余年来虽屡经删修,但却始终以此为蓝本。一直是历代寺院的基本法规和禅宗僧侣必须遵循的基本规戒。怀海非仅为立法者,亦为实行者,他倡导“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将禅学落实于日常生活中。宋儒曾彷效此清规而创立书院。元、明、清更绵延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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