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作安:行稳致远 久久为功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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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安:行稳致远 久久为功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会

2016年9月26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在北京召开“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会。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宗教界人士、宗教学、民族学和法学领域的有关专家学者,部分省(区、市)宗教工作部门有关同志等参加会议。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陈宗荣主持会议。

国家宗教局召开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会,就是要集中讨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这一重大课题,统一思想认识,深化理论研究,推动实践发展,把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工作引向深入。下面,我谈几点体会,供大家参考。

一、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要意义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供了正确路径,是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的重要任务,对正确处理我国宗教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其一,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充分尊重宗教生存发展规律的必然要求。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虽非永恒,却是长期的。宗教的生存和发展,取决于是否适应所处的社会。宗教对社会的适应,有着时空上的含义。在空间上,宗教必须适应所处的社会制度和人文环境,逐步实现本土化。在时间上,宗教必须随着社会形态的变迁而进行改革调适,不然也会被边缘化甚至淘汰。人类历史上产生过许多宗教,能够存续至今的并不多,大多数宗教因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衰亡,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我国现存的五大宗教,都经历了逐步适应中国社会的复杂而曲折的过程。佛教在经历“沙门不敬王者”讨论后,开始实现由印度佛教向中国佛教的转变。而天主教在经历“礼仪之争”后,遭遇“百年禁教”,又一次受到重创。历史的经验教训值得铭记,作为外来宗教,只有适应中国社会、融汇中国文化,才能在中国这方水土扎根生长。我们今天所讲的“中国化”,既具有宗教应当适应中国社会的一般意义,更具有宗教应当适应当代中国社会的特定含义。因而,中国化的要求适用于我国各个宗教,既包括外来宗教,也包括本土宗教。佛教过去适应中国社会,不等于现在就完全适应。道教本身就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但也必须与时俱进,跟上当代中国社会前进的步伐。

其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任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宗教工作的根本方向。同样,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是我国宗教的根本出路。如何“积极引导相适应”?理论上需要破题,实践上需要落地。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进行积极探索,形成了许多重要共识,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如,巩固和扩大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培养宗教教教职人员队伍,支持宗教界开展宗教思想建设等。

其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的战略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通过开展反帝爱国运动和宗教制度民主改革,我国宗教摆脱了外国势力的控制,割断了同旧势力的联系,搭上了新中国前行的列车,迈出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第一步。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指引下,我国宗教的面貌进一步发生积极变化,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进程中取得重要进展。同时应当看到,随着国内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宗教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而且很多问题是呈增长态势的。有的宗教存在商业化倾向,借教敛财现象屡禁不止;有的宗教出现“去中国化”苗头,向国外宗教看齐;有的地方宗教无序发展,非法宗教活动突出;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加剧,宗教极端主义在一些地方蔓延,甚至引发暴力恐怖事件。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会严重阻碍我国宗教健康发展,还会给我国经济社会带来不良影响。提出支持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是解决这些突出问题的战略举措和治本之策。特别是对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治理“逆中国化”现象等,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其四,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充分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的关键所在。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具有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两重性,是一种积极性和消极性共生共存的社会现象。我们必须正确把握宗教社会作用的两重性,通过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等方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抑制宗教的消极作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就能为宗教发挥积极作用创造有利的条件,提供更多的可能。搞“逆中国化”,必然会产生摩擦和矛盾,甚至发生冲突。因此,只有坚持中国化方向的宗教,只有实现了中国化的宗教,才能更好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我国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基本要求

坚持中国化方向,宗教就必须在政治上自觉认同、在文化上自觉融合、在社会上自觉适应,与社会发展同步、与时代进步同频,成为社会建设的和谐因素和国家建设的积极力量。

首先,政治上要自觉认同。各宗教的经典教义,都要求信奉者热爱自己的祖国,服从国家政权。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上的认同,核心是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法律权威、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祖国统一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形成广泛共识。处理我国宗教关系,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强化党的执政基础这个根本。如果做不到政治上的认同,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无从谈起,中国化也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础。

其次,文化上要自觉融合。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具有5000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我国宗教既要适应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也要融合中华传统文化,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文化。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接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在经典教义阐释上、在宗教制度建设上、在宗教活动方式上、在音乐服饰建筑表达上,都要体现鲜明中国风格,真正融入中华文化。成为“中国宗教”,而不是“宗教在中国”。不能动辄把国外的东西奉为圭臬,不能把西方价值观作为衡量标准,不然轻则水土不服,重则产生冲突,对宗教不利,对社会有害。

再次,社会上要自觉适应。宗教是社会的一部分,必须适应社会、服务社会、履行社会责任。不能反过来要求社会适应宗教,这就成了本末倒置。要鼓励宗教界发扬济世利人的优良传统,不断探索和拓展服务社会的新途径,促进社会和谐。要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确对待现世和来世、神圣与世俗的关系,积极投身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爱岗敬业,勤劳致富,同不信教群众一道,共同创造人间美好生活,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主要任务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需要党和政府做出积极努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提高宗教工作的水平,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提供理论政策、法律法规、体制机制保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要通过引导,使宗教界充分认识到,坚持中国化方向是宗教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关乎宗教的前途命运,从而发挥宗教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地加以推进。

一要支持开展宗教思想建设。宗教思想中国化,是宗教中国化的灵魂。在我国各宗教中,有的已经有了自己的宗教思想体系,有的还主要受外国宗教思想影响,应当通过开展宗教思想建设,形成适应国情特点、符合我国宗教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思想,这是一项需要做出长期而艰辛努力的工作。要支持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礼仪制度的同时,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继续支持基督教、天主教开展神学思想建设,支持伊斯兰教开展“解经”工作,支持佛教、道教开展讲经交流活动,把宗教思想建设的重点聚焦到“中国化”上来,用广大信教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深讲透,加大宗教思想建设成果转化和运用。

二要支持开展宗教文化建设。宗教不仅是一种信仰,还是一种文化现象。什么样的宗教文化,铸就什么样的宗教品格。宗教文化的范围很广,包括宗教典籍、宗教音乐、宗教礼仪、宗教建筑、宗教习俗等,既有物质性的也有非物质性的,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宗教文化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宗教文化中积极向上的内容,摒弃宗教文化中消极落后的内容,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契合,同中华优秀文化、中华传统美德相融合。要塑造温良、理性和包容的宗教文化品质,反对一切形式的宗教狂热和极端思想。对一些地方出现的“逆中国化”现象,要正确引导、综合治理、依法规范。要重视整理和研究宗教典籍,保护宗教文物和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好中国传统文化。支持宗教界开展对外宗教文化交流互鉴,讲好“中国宗教故事”。

三要支持开展宗教制度建设。要巩固我国宗教制度改革成果,防止宗教封建特权死灰复燃,防止我国宗教倒退到受外国势力控制的局面。要提高宗教界人士的法治意识,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自觉清理教规制度中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用国法引领和规范教规,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供制度保障。要实现政府依法管理和宗教界自我管理的有机统一,推进宗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四要支持开展宗教组织建设。我国宗教团体具有鲜明中国特色,要支持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他们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中发挥主体作用。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宗教团体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切实改变一些地方宗教团体建设薄弱、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要理清宗教团体同党政部门、宗教活动场所、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明确职能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不断提升自我管理能力。要帮助宗教团体转变工作作风,紧密联系宗教界人士,增强在广大信教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五要支持开展宗教人才建设。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必须重视宗教人才培养,确保可持续的人才保障。要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加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对宗教界人士不仅要重视宗教教育,还要重视国民教育、法治教育、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全面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要支持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学质量。要探索现代宗教教育与传统宗教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办学之路。对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宗教界人士,要及时纳入视野,选送到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任职,通过工作历练提高水平。

综上所述,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客观要求,必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一项重大课题深入研究,作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推进,不能有丝毫的忽视和懈怠。同时,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必须尊重宗教发展规律、尊重社会发展规律,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行稳致远、久久为功。

(作者为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本文是作者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研讨会”上的讲话。标题为本刊所加。)(本文来源:《中国宗教》杂志2016年第10期/总第2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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