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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祷灵鳗菩萨文》:省庵大师教导如何解决当代佛教三大弊病


来源:凤凰佛教

由于种种原因,各种有违佛教精神的恶俗惯例,在佛门仍然非常流行。面对这种现状,我们能有省庵大师的勇气和智慧吗?

宁波阿育王寺释迦牟尼佛真身舍利塔(资料图)

省庵大师(1686~1734年)作为净土宗第十一代祖师,对于净土教理发挥深刻,功德巨大。对此教界、学界都有许多研究,尤其是关于《劝发菩提心文》《劝修净土诗》《西方发愿文注》等相关研究,堪称净土研究的显学。对于此上所述,末学不拟在此涉及,拙文仅分析一下省庵大师通常不被注意的《祷灵鳗菩萨文》,以就教于各位高僧大德、学者先进。

缘起

《祷灵鳗菩萨文》篇幅不长,内容也不复杂,是省庵大师现存的最早发表的文章。此文缘起是: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大师时年二十七岁,到阿育王山礼拜释迦牟尼佛真身舍利宝塔时,遇到官府循例杀猪祭祀金沙井灵鳗龙王。大师两次亲眼目睹宰杀之事,于是作《祷灵鳗菩萨文》,细述杀生的十种过失,于六月十七日,备香烛之仪,投书潭中,力劝灵鳗以神力托梦朝廷,从此戒杀。

何谓灵鳗菩萨?据《佛祖统纪》记述,钱武肃王迎请阿育王舍利塔至钱塘,梦见一菩萨,首戴结缦花冠,两掖挟蟹,云“是育王圣井灵鳗,来护塔耳”。当地人士向此灵鳗祈雨非常灵验,因此深受当地信众尊重。高僧赞宁撰有《护塔灵鳗菩萨传》一卷记其事。

按说,不杀生是佛教的基本价值观,一位佛子反对杀生是天经地义的事。作为被后世推崇为净土祖师的出家人,作文反对杀生看似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应该写不出什么更有启发性的内容。但是认真阅读此文,仍然可以发现一些值得细细玩味之处。

佛门圣地杀生缘何成为惯例?

从省庵大师的文章可以看出,当地官府杀猪祭祀灵鳗由来已久,早已成为惯例恶俗。“我闻大士拥护佛法,作大龙王,覆庇一方,保安万姓。在昔为国献功,为民降泽。解三军之焦渴,力运清泉。润大地之干枯,普施甘雨。故使先朝降敕,宣封尊号,并令有司岁杀一豕致祭,以报功泽。刍实贤今来此山,顶礼佛塔已,及两度亲睹宰杀之事,哀声彻耳,殆不忍闻,悲痛切心,宁能自已?”而官府杀猪祭祀的理由则是祈雨灵验。

在佛门圣地,释迦牟尼舍利塔附近,每年杀猪祭祀,明显违背佛教伦理,亵渎佛教徒的宗教感情,却可以长期持续下去。这反映出在中国古代社会,官府对于宗教事务的全面控制力和“有权任性”的横蛮作风。而官府受儒家意识形态的影响,眼中只有人,没有众生,更谈不上对宗教的尊重,佛教因而受到排挤打压。

从另一个角度看,我们也很难相信,在省庵大师之前,当地佛子居然就没有表达过反对、抗议的声音。估计情况是:一、官府和儒家的势力太大,无视佛子的抗议;二、不少佛子过于“随缘”,怯于抗争,反对的声音不够大。凡此种种,都说明了中国当时社会的三教关系在官府干预下扭曲的严重程度。

我们今天在研究古代三教关系时,必须要把古代中国社会中儒家意识形态和官府对佛教的干涉和控制作为前提条件考虑在内。忘掉这一大背景,中国古代祖师关于三教关系的言论可能就会遭受误解。祖师大德的三教合一说法,许多都是迫于儒家压力,为了佛教可以生存与弘扬的方便说法,未见得可以当作直抒胸臆的究竟说,不能说完全不是,但是我们的确要在排除了方便说的嫌疑之后,才敢相信什么是祖师的真实想法。

即使在今天,中国佛子在面对种种谤佛行为时,也鲜有据理抗争、如法护教的行为,不禁让人感伤。与外道相比,佛子在维护自身利益乃至佛教的利益、名誉时,常常显得懦弱,听任谤佛谤法的言行,并不加以制止,长期以往,众口铄金,造成社会大众对佛教的误解,严重影响佛法的传播。甚为可惜!

灵鳗是菩萨还是畜生?

这个问题似乎毫无意义。因为文章的题目中就称呼“灵鳗”为菩萨,省庵大师称呼灵鳗为“大士”,文中也多次以“菩萨”该有的戒行来要求灵鳗。比如:“大士既称菩萨,奈何不断杀生;杀生不断,是则无慈悲心”,“大士视人犹己,视物犹人。今虽济人,尚不及物,是则乖平等心”,“累年宰杀,当有人生不信心,谓灵鳗若是菩萨,不应食肉”,“夫大士尚不爱自己身命,况贪众生之血肉耶?今欲安乐众生,岂反加之杀害耶?”

然而,我们也看到省庵大师同样多次指出灵鳗是畜生道众生。比如:“大士既堕龙身,当勤修善业,速离恶趣,今造此业,何时当脱此身耶?是则难离恶趣。”这里明确指出灵鳗堕落为龙身,应当勤修善业,速离恶趣。

而且省庵大师告诫灵鳗说,你不断杀业,难以往生西方净土。“如经中说,娑竭龙王告金翅鸟曰:‘我自生此海中,未尝触害水性众生,舍此身后,当生西方极乐世界。’大士今为杀业,云何当得往生?是谓难生净土。”显然,省庵大师眼中的灵鳗尚未解脱,是需要救度的众生。

如何统一这两种说法?末学以为,省庵大师称灵鳗为菩萨是随顺众生乃至官府的流行说法,而称灵鳗为堕落到畜生道的众生,则是省庵大师自心的认知。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提醒:“大士若能改革,则为自救,非救众生。大士尤宜忏悔故业,勿造新殃,发菩提心,修持净戒, 如此则众生可度,佛道可成,菩萨之名不为虚得矣。”虽然省庵大师用了表示尊敬的“祷”字,显然,他还是把灵鳗当作需要救度的众生,认为不改过自新的灵鳗还算不上真正的“菩萨”。称呼其为菩萨,其实也是一种策略性的说法,以此来要求灵鳗不造杀业。

最后规劝:“大士若能见听,何善如之!如不见听,或恣其宿习,逞其暴怒,即震雷激电,摧灭我身,亦所弗惜也。唯神图之!”更可见省庵大师对灵鳗作为畜生道众生的定位,甚至做好了被灵鳗野蛮报复而舍生的思想准备。

可以想见,当时迷信灵鳗为菩萨的人可能对省庵大师的“冒犯之举”不以为然,大师上述呼吁也有可能是说给他们听的。由于研究能力的限制,我目前还不知道省庵大师的《祷灵鳗菩萨文》有没有真正废止杀猪祭祀的陋俗。当然,省庵大师并没有被灵鳗野蛮报复。在一身正气、严谨修行的净土宗大师面前,畜生道众生虽有一定的福报,能奈其何?

为何畜生会被称为菩萨?

在大乘佛教中,菩萨有明确的定义,为什么当时的官府和民众将作为畜生道众生的灵鳗称为菩萨?为什么许多人不觉得“菩萨”居然要每年吃一头猪是件诡异之事?

我认为,主要是因为后来中国佛教衰败,许多人不读经典,缺乏正知见,将佛菩萨与鬼神混为一谈,这种情形一直延续到今天仍然如此。省庵大师当年的中国佛教同样不容乐观。他在《涅槃会约序》中痛心地提道:“今去佛日远,时当末法,出家之众,于佛涅日,莫知献供,罔有悲哀,并不知是日为佛灭度之辰。噫!为佛弟子,岂宜如是耶?”

省庵大师自己一开始也不知道佛陀涅槃日是哪一天?在“《涅槃会约序》第二叙”中,他说道:“余自幼出家,每于大僧众中叩诸长老曰:‘如来涅为在何时?’众皆罔对。或有指陈,进退无据,心窃疑焉。又频见僧俗营斋供佛,多不如法,往往以人所不堪食者,陈列几筵,以为供养。非唯无福,且招慢佛之过,恒用慨然。及长,游历讲肆,按览藏文,间读《涅槃经》,始知如来于二月十五日,日初出时,放光集众,自言:‘今日当般涅槃。’”可见当时,僧众已经普遍不读经典,不懂教理,甚至连佛陀哪天涅槃的基本常识都不知道了。在这种情况下,把佛菩萨与鬼神、有福报的畜生相混淆,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向灵鳗祈雨非常灵验,在一般无知大众的心目中,它也就有了“菩萨”的资格。

这种情况的产生,原因有多种。比如许多人混淆三教,将解脱为主要宗旨的佛法与世间法的儒道相混淆,许多佛子也沾染了华夏文化中喜欢讲圆融、不喜欢讲分别的习性。所以,不少佛子只重求福报,不重求解脱。

另外,古代中国,由于大多数人不识字,而且经典难寻,所以“深入经藏,智慧如海”的誓言,在许多佛子那里并未真正落实,因此正见难以树立。少数禅宗、净土宗末流,排斥经典学习的风气,也是原因之一。第九代净土祖师蕅益大师就曾耗费多年辛苦阅藏,并撰写《阅藏知津》,方便和鼓励佛子阅藏读经,并在序言中呵斥不读经论的禅宗末流。可是,到了十一祖省庵大师生活的年代,许多佛子连佛教的基本常识都很缺乏。直至今天,还有人不讲根基、不问因缘地反对深入经藏,把无上佛法变成了迷信,不读佛经,不解佛意, 加快了法灭的速度, 令人痛心。

为何不对官府说?

今人可能会纳闷:明明是官府派人杀猪来祭祀,省庵大师为什么要对灵鳗来说?为何不直接对官府说呢?

我想,可能有两种原因:一者,官府杀猪祭祀灵鳗,灵鳗至少没有明显表示反对,省庵大师认为有可能是灵鳗贪着肉味,假手屠夫杀生。“将毋贪著口腹,假手于屠人,而受馨香之味耶?”省庵大师明确批评灵鳗应该为杀业负责:“大士虽非自作,故是教他;既不禁止, 任其宰杀,非教他而何?是谓现作恶因。”

所以,省庵大师向灵鳗建议:“为大士计,以神力致梦于朝廷,明以告曰:‘我为佛弟子,持不杀戒,今而后,无杀生见祭。’朝廷知之,必寻改先朝旧例,虽猪豕之死,未必能逃,而死不由于大士矣。”如果灵鳗自己有了正知见,既然在回应祈雨要求时如此灵验,托梦给官府停止杀生当然不是难事。这种认知和建议,对于相信佛教世界观的人来说是极其自然的。

第二个原因就是:作为二十七岁的年轻比丘,省庵大师当时尚无足够力量直接影响官府,所以只能借道通过对灵鳗的批评,来批评官府的错误做法。通过神圣的宗教仪式,来影响官员对这一问题的认知,这在官府权力很大的传统社会中,也不失为一种善巧方便。

启示

作为佛子,我们研究祖师的文章,不是做纯学术的研究,而应注重在修行上的启示。从省庵大师此文中,末学以为主要应该学习的是:大师深入经藏,坚持正见,严格区分畜生与菩萨;持戒精严,不拿佛法当人情,对于错误习俗具有敢于纠正的勇气, 敢于挑战朝廷长期沿用的规定。而大师在劝化众生时的善巧方便,同样也值得学习效仿。时值末法,今天佛教更加衰败,由于种种原因,各种有违佛教精神的恶俗惯例,在佛门仍然非常流行。面对这种现状,我们能有省庵大师的勇气和智慧吗?

曾几何时,许多佛子认为,信佛者只能一味逆来顺受,是非以不辩为解脱,对于不合理不如法的现象不能批评抗争。事实上,从省庵大师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佛门大德并非一味地慈眉善目,必要时也可以金刚怒目。

再进一步分析,从省庵大师当年所遭遇的环境看,中国佛教长期以来都面临着佛子不读经典、缺乏正见、未得熏习的问题。而今天由于大众识字率的全面提升,佛经的数码化,交流的网络化,我们已经有了普遍深入经藏的条件,困扰中国佛教多年的老问题终于有机会得到解决了,关键就在于转变对待学习经典的态度和观念。

末学并非专门研究佛教历史的学者,不过是普通皈依居士而已。以上的思考,虽然发心良善,但限于本人少修无证、不学无术,文中许多间接推论难免有“六经注我”之嫌,容有穿凿附会之处,可能存在严重的硬伤, 尚望高僧大德、学者先进,予以慈悲棒喝,纠正错误,制止谬说流传,幸甚幸甚!

附:《祷灵鳗菩萨文》

作者:省庵大师

唯康熙壬辰六月十七日,苾刍实贤谨赍香烛之仪,致祷于阿育王山金沙井护塔灵鳗菩萨曰:

我闻大士拥护佛法,作大龙王。覆庇一方,保安万姓。在昔为国献功,为民降泽。解三军之焦渴,力运清泉。润大地之干枯,普施甘雨。故使先朝降敕,宣封尊号,并令有司岁杀一豕致祭,以报功泽。苾刍实贤今来此山,顶礼佛塔,已及两度。亲睹宰杀之事,哀声彻耳,殆不忍闻,悲痛切心,宁能自已?是以投书潭中,哀告大士。大士护持佛法,救世安民,功德溥矣,利益深矣。令有司宰杀,虽国家之命,非大士之心。然业之所造,盖有其因,罪之所归,岂无其主。不归大士,将安归耶?大士既护佛法,当体佛心。佛心非他,即众生是。离众生无佛,离佛无众生。奈何使未来诸佛,长受苦恼,而不思救济耶?且夫大士神通,能消枯渴于三军,不能免苦痛于一豕耶?能施甘雨于天下,不能全性命于众生耶?人何幸而蒙庇,豕何辜而弗恤耶?将毋贪著口腹,假手于屠人,而受馨香之味耶?夫大士尚不爱自己身命,况贪众生之血肉耶?今欲安乐众生,岂反加之杀害耶?我为佛遗教弟子,持佛禁戒,当以佛语宣示于人。此而不言,孰可言者?今为大士陈其过失,略有十种,唯神察之:

夫大士度生,慈悲为本,苟无此心,则非菩萨。大士既称菩萨,奈何不断杀生?杀生不断,是则无慈悲心,其过一也。

大士视人犹己,视物犹人。今虽济人,尚不及物,是则乖平等心,其过二也。

既为佛弟子,岂可不持佛戒?纵不受五戒,杀戒须持。大士不持,是则违佛律仪,其过三也。

十不善业,杀业居先。大士虽非自作,故是教他。既不禁止,任其宰杀,非教他而何?是谓现作恶因,其过四也。

因必有果,所谓三恶道,及多病、短命二种果报。如此果报,皆由杀生。是则当招恶果,其过五也。

僧伽蓝地,凡圣同居。佛塔所存,护法诸天,长来供养。今使血涂蔓草,腥污坛场。天神见之,必生瞋怒。僧众居之,亦所不安。是则污伽蓝地,其过六也。

累年宰杀,当有人生不信心。谓灵鳗若是菩萨,不应食肉;舍利威神若有灵者,应不使其杀害众生;是故当知佛无灵验,鱼非菩萨。如此之言,过由大士。是则使人毁谤,其过七也。

大士既堕龙身,当勤修善业,速离恶趣。今造此业,何时当脱此身耶?是则难离恶趣,其过八也。

如经中说,娑竭龙王告金翅鸟曰:“我自生此海中,未尝触害水性众生。舍此身后,当生西方极乐世界。”大士今为杀业,云何当得往生?是谓难生净土,其过九也。

大士修因,本期佛果。不断杀业,云何当得无上果报?是则难成佛道,其过十也。

一杀而具十过,罪孰大焉!反此十过,则成十德。大士何为甘造杂业,不修纯善耶?为大士计,以神力致梦于朝廷,明以告曰:“我为佛弟子,持不杀戒,今而后无杀生见祭。”朝廷知之,必寻改先朝旧例。虽猪豚之死,未必能逃,而死不由于大士矣。如上所陈,非为众生,乃为大士。大士若能改革,则为自救,非救众生。大士尤宜忏悔故业,勿造新殃,发菩提心,修持净戒。如此则众生可度,佛道可成,菩萨之名不为虚得矣。大士若能见听,何善如之。如不见听,或恣其宿习,逞其暴怒,即震雷击电,摧灭我身,亦所弗惜也。唯神图之!

[责任编辑:于发文 PFO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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