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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志峰:少林寺索“分成”我们只能“呵呵”


来源:凤凰博报

少林寺诉政府索门票分成。河南嵩山少林寺向郑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登封市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违约,要求后者支付近5000万元的门票分成款,以及延迟支付违约金200多万元。(9月18日《南方都市报

少林寺

少林寺诉政府索门票分成。河南嵩山少林寺向郑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登封市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违约,要求后者支付近5000万元的门票分成款,以及延迟支付违约金200多万元。(9月18日《南方都市报》)

少林寺咋向政府索要起了“分成”?据少林寺称,2009年12月30日,该寺同嵩管委签订协议书,约定由嵩管委统一管理嵩山少林寺景区门票的经营业务;少林寺按照每人次30元分得门票收入。但嵩管委并未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足额地支付原告应得的门票分成款项,并长期拖欠。说到底,还是利益之争。再说白点,都是钱惹的祸。

按理说,这是少林寺和嵩管委之间的矛盾和官司,与我等无关。其实不然,他们“瓜分”的,乃是千千万万游客所付出的真金白银。少林寺讨要的三成分成,便多达5000万元之巨,少林寺的全部门票收入,无疑高到令人咂舌。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各地游客可真没少给少林寺以及“靠寺吃寺”者做贡献。少林寺索“分成”,我们只能“呵呵”——羊毛出在羊身上,我们就是那可怜的羊。

少林寺门票收入高得惊人,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少林寺名头响、影响大,吸引了数量众多的游客前来游览;另一方面,恐怕也跟门票不便宜有关。据悉,少林景区票面价格为每人次100元,委实不算便宜。这样定价的依据是什么?这些门票钱,是用于古刹和景区的保护和建设,还是有一部分用到了别处?这份收支明细,也应向社会公开。中国景区门票价格畸高、国人旅游成本居高不下的现象一直以来饱受质疑,可是,再多的质疑也挡不住赚钱的冲动,国内景点“涨价潮”可谓是一波接着一波,没有最贵,只有更贵。9月18日的媒体上还有一则新闻,标题就是《多家景区再涨价,我国5A级景区门票均价过百元》。看来,少林寺的百元门票只是刚刚“及格”而已,并不算最高的。

大部分景区资源的本质是公共资源,本应属于全体国民所有,但现在却常常被某些“山大王”和地方政府当成了牟利的工具。中国国民党副主席蒋孝严就曾批评大陆景点观光费用非常高,并举例说:所有的寺庙都收费,普陀山每个景点门票都在40元以上,而台湾没有一个寺庙要收费。“寺庙等历史景点是老祖先留下来的,不应该收高费用。”他同时指出,如黄山张家界九寨沟等自然景区,都是自然创造的景色,是中华儿女共同享有的,不应收取高达300元的门票。不知道蒋副主席的话是否让那些发“旅游财”的人脸红?景区门票必须列入民生价格的监督体系,政府对盲目涨价的现象应实施更有效的监管,绝不能不能任由景点向“钱”冲。

也有好消息:宗教事务局被撤出旅游联席会议,寺庙门票或取消。全国假日办被撤销,取而代之的是升格的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参与部门由18个增加到28个,包括文化部、中宣部、中医药局、扶贫办等;剪掉的三个部门是: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宗教事务局,铁路总公司,宗教寺庙可能取消门票。期待这个“可能”及早变成现实,寺庙原本就不该成为牟利的道具。果如是,则国人幸甚,少林寺等古刹也幸甚——终于可以安心静修,而不必整日为铜臭而烦心。

[责任编辑:于发文]

标签:少林寺 门票 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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